第一届“习远好声音”歌唱比赛评委责任承诺书本人(自己的名字)接受“习远好声音”年度歌唱比赛组委会的邀请,担任本届歌唱比赛的评委。为了确保本届比赛在“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下进行,本人向比赛组委会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比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赋予评委的工作职责。二、严格掌握比赛评分标准,按《打分办法》的要求评分,以选手演唱实力和现场发挥的水平,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三、严格遵守比赛组织原则,服从评委会的集体决定,确保评委会的公信力。四、自觉接受舆论和广大观众的监督。上述条款,本人承诺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自愿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承诺人:201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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