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l卷第1期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 1年1月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Journal
国内安乐死研究综述
刘 刚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海淀区100875)
摘要:安乐死在我国当前的研究,已不是一个隐问题,从三十多年前第一个案例的出现到现在相关理论逐渐成熟,我国的安乐死研究已经走过漫长的摸索阶段,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对死亡概念的鉴定. 到具体的案例中出现的伦理和法律的争议,再到安乐死对于现实所引发的各种思考,将我国的安乐死研究渐渐的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所以,在这里,有必要对我国近三十年来的安乐死研究做一个总体的梳理和把握,以便更好地进行下一步的深入探讨。
关键词:安乐死;合法化;安乐死命题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5248(2011)01-0155一06
说,医生必须遵守一种人道主义者的同情之心。第二,要一、国内对于安乐死概念的鉴定 接受安乐死的人应当明确的提出过愿意安乐死去的想法, 在讨论到安乐死的时候,对其概念的鉴定是首先要完并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合安乐死执行的程序;同成的工作。目前,国内学界通过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的研 时,要安乐死的人因为某些原因不能表达时,其家属的确究,基本上形成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说法。能够代表病人的意愿。第三,对于安乐死对象,也就是我其一,“安乐死是指对患有现代医学所确认的不治之们所说的患者,所患有的疾病,必须是当前的医学技术所
症且濒临死亡的病人,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死亡前难以忍受不能医治的疾病。而且,其所遭受的痛苦超出了病人的承的极端痛苦,在其本人殷切的嘱托下,由医生采取一定措受能力。第四,在安乐死的实施上,医生所采取的手段必施提前病人的死亡时间,使其平静安乐死去的行为”。须达到安乐的目的,同时还要符合当前社会所遵守的伦理
其二,“安乐死,也称无痛苦死亡,是指对于患了绝症、 和人道的原则。濒临死亡的病人,由于难以忍受肉体的痛苦,本人或其家确定安乐死的条件后,学界就会面临另一个新的问属要求其安乐地死去,医生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疼 题,即什么样的病才能称之为不治之症呢?患者所遭受的痛,采取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使其安乐的死去的行 痛苦,仅仅是肉体上的还是包括心理和精神上的?在确定为”。‘2】 安乐死实施对象的时候,到底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安
其三,“安乐死,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 乐死呢? 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者亲友的要在解决这些问题之前,学界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安乐死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工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 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对于死亡标准的认定,即到
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止生命全过程”。Hpo 底一个人处于什么状态下,才能算作真正的死亡。以上学界所认可的安乐死概念,尽管在文字的表述上传统的医学认为,一个人的死亡标志有两个:一是心
略有差异,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出,他们所表达的共同思脏停止跳动,二是没有呼吸。这种观念从原始社会开始, 想,也就是说,一个病人要安乐的死去,其所应该具备的基就有了思想的端倪。原始人通过自己的生活和生产实践, 本条件是什么。第一,对于安乐死的对象,实施安乐死的逐渐的形成了死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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