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杰克·伦敦(—)这个名字,我国读者并不陌生;在五十
和六十年代,他和马克·吐温曾是我们译介和评论最多的美国作家,因
为他们作品的内容最具有社会主义倾向,最富于人民性。
杰克·伦敦出身于破产农民的家庭,自幼即饱尝贫困之苦:十岁上
街卖报,十四岁进厂当童工,后来又当了一年违禁捕蠔的“蠔贼”和一
年远航亚洲的水手,回旧金山后先在黄麻工厂和铁路工厂做壮工,后愤
然离厂开始流浪。十八岁参加以失业工人为主组成的“工人军”向华盛
顿进军;脱离队伍后继续流浪,曾被当作“无业游民”逮捕,罚做苦工。
重返家乡后,他埋头阅读马克思和尼采等人的著作。一八九六年阿
拉斯加发现金矿,他也随着“淘金热”的人流涌向克朗戴河,在那里染
上坏血病只得再回旧金山,从此便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
由于他本人传奇式的经历,他的短篇小说题材新颖,加之结构紧凑,
笔力雄浑,颇受读者欢迎。就其内涵而论,往往显示了人的野性本能。
如他称之为《北方故事》中那篇最著名的《热爱生命》,就是通过描述
在人迹罕至的荒野上人兽搏斗的震撼人心的情景,表现主人公的那种无
异于动物的求生本能。
杰克·伦敦的复杂的世界观在他的作品中得到充分的表现。他既写
出了反映伦敦东区贫民窟工人家庭悲惨生活的《深渊中的人们》和描写
无产者参与社会主义运动及工人武装起义的政治幻想小说《铁蹄》,也
创作了展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观念的狗变狼的《野性的呼喊》和
狼变狗的《雪虎》这类动物寓言故事。
当然,集中反映他创作思想中积极和消极这两方面因素的,还是他
的代表作——发表于一九○九年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登》。
在这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中,克杰·伦敦不但倾注了他的全
部心血,写下了自己如何在平庸的资产阶级鄙夷下含辛茹苦地读书和写
作的经历,也尽情阐释了他个人的混杂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斯宾塞
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尼采的“超人”说的社会见解。
马丁·伊登是一名远洋航船上的水手。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结
识了露丝一家人,并深深地爱上了这位文科大学生,把她当成了理想的
恋人。为了让自己和对方匹配,他发奋读书,用文化知识,尤其是各种
哲学思想,来武装自己。他觉得自己的经历一定会引起人们的兴趣,而
自己的观点也亟待向人们表达,于是便认真学习和练习写作。但他的尝
试一次又一次地失败,生活上也潦倒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尽管时常饿
得发昏,连外衣也典当了,他仍不顾一切地读书和写作。他的姐姐、房
东和工人朋友虽然喜欢他和同情他,却不理解他,而那帮上层社会的绅
士淑女,则对他百般嘲笑和揶揄,但他一往直前,坚持走自己的路。就
他这种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而论,是积极的。
正如杰克·伦敦本人一样,马丁·伊登由于出身贫寒和做苦工的经
历,很自然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他对本阶
级的劳苦大众有本能的感情和理解,对资产阶级的不学无术和骄奢淫逸
也有发自内心的轻蔑和愤慨;并且相信,只要劳动人民有受教育的机会,
绝不会比那些富人们低劣。但他在阅读和钻研斯宾塞和尼采的哲学时,
也接受了他们的观点,认为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一样有生存竞争,其结
果将是优胜劣汰,最后统治芸芸众生的将是一些“超人”。因此,在他
的个人奋斗中就掺杂有向上爬到“超人”地位的成分,在他领悟了那些
哲学观并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之后,就颇有些高踞于众人之上,藐视一
切的味道了。请看第三十八章中他发表的那番演讲:
十三个殖民地推翻了统治者,建立了所谓的共和国,奴隶们成了自己的主人。
舞刀弄剑的主人没有了。可是你们没有了这一种那一种主人也活不下去啊,于是兴
起了一伙新主人——不是那些伟大而高贵的群雄,而是一伙精明狡猾、无孔不入的
生意人和高利贷主。他们又在奴役你们了。
这里固然有对美国独立后成果被少数人吞食的精辟分析,有对广大
群众悲惨命运的慨叹,但同时也在字里行间里流露出视群众为群氓,哀
怨他们不可救药的救世主口吻。
小说中的马丁·伊登有聪明的秉赋,因此一旦刻苦自学,便表现出
超群的抽象思维能力。他用这种能力去观察和分析社会和世人,颇有点
超凡脱俗、看破红尘的意味。到了露丝和他的感情破裂和不久即有的名
利双收之时,他已经能泰然处之,置若罔闻了。
在他和露丝初交时,由于把对方幻想成完美无缺而自惭形秽。随着
他知识上的增进,尤其是哲学上的领悟,已经发现对方白白读了大学,
成了文学学士,其实对很多问题不求甚解,甚至不能理解,但他仍然把
她当作一个幻象去爱恋。从露丝方面来说,开始觉得他是个缺乏教养、
没有文化的“野人”,从猎奇和“指导”的动机出发,来达到自己心理
上的满足。但不知不觉之间,她却被他那种“野味”所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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