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编号009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完善费用报销的审批制度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深圳市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借款管理
因出差、接待或其他业务原因需要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注明用途及余额,办理借款业务。
借款人应于业务事项办理结束后十天内办理报销,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办理报销的,从借款人下月工资奖金中扣回;借款人领用的限额支票必须在十天内凭有效单据办理结帐手续,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应做书面说明,在前笔款项未结清前不能借新的款项。
借款程序及审批权限
与部门业务有关、金额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的由分管领导审批;
投标保证金金额在五万元以下(含五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业务借款程序:经办人按规定填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分管领导审批(超过限额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核准—>领款。
三、其他付款业务管理
对外投资、收购、对外捐款或赞助等非经营性支出,实行经营班子成员联签制度。
支付合作设计费、工程款由各部门项目经办人填写《合作设计费用呈批表》,由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复核,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联签后付款。
员工工资由办公室录入,财务部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各项税款的支付,经财务部计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缴款。
四、费用报销管理
费用报销审批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和设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控制各项费用,不在预算范围和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项目,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费用报销必须实行联签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审签、正副职互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开支范围: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支出;
业务招待费:公司因业务需要,招待用餐、住宿、水果、烟酒、茶叶、纪念品等项支出;
差旅费:差旅费采取事先申报、一事一报制度,各级人员因公务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外部培训(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及地点,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报销:报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须附购置发票(须由经办人及领用人签字)、购置清单;
通讯费;
交通费。
报销具体规定:
各部门报销,按付款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般情况下,大额费用报销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付款审批程序。根据审批权限,按以下程序办理:
工程设计、施工部门: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批—>财务部审核
—>经营部预登记—>总经理审批—>经营部登记—>财务部报销付款
管理部门: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批—>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报销付款
除公司领导费用由办公室或总师室填写费用报销单外,所有费用报销由实际业务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
财务部应严格按审核程序审核手续是否齐全、预算额度指标是否超额、原始单据是否合法有效、报销事项是否超过标准、报销金额是否正确、填写的单据是否规范、验收手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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