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古城镇“代表之家”制度建设资料汇编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前言 3
代表小组组长职责 5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6
人大代表小组走访、联系选民制度 8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查制度 9
人大代表小组学习培训制度 10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1
人大代表创先争优制度 12
四个代表小组组织组成情况 13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实际工作中,代表小组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为村两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善于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使代表小组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代表小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结合村情和工作实际,代表小组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根据法律,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好“三权”始终不移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入实际,脚踏实地、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代表小组不断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熟悉法律、掌握程序、懂业务的高素质队伍。为我镇的四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奋斗。
代表小组组长职责
1、召集并主持代表小组会议;
2、做好代表小组会议的筹备;
3、宣传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及主席团决议和决定;
4、联系本级人大代表;
5、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6、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
7、指导和协助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
8、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有关机关和组织转达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9、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了解、督促本级政府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10、根据上级主席团会议的议题和自身的具体情况,组织视察和调查研究,组织代表做好各项工作;
11、检查督促上级主席团决定和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12、完成上级人大及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十项权利:
1、出席代表大会会议权 2、审议权
3、提议案权 4、选举权
5、询问权 6、质询权
7、罢免权 8、提议调查权
9、表决权 10、建议权
人大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八项权利
1、代表小组活动权 2、视察权
3、约见权 4、提议开会权
5、列席会议权 6、听取意见权
7、参与调查权 8、提出建议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1、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贯彻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代表应当与选区,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代表应当接受选区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回答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4、代表有责任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5、代表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小组走访、联系选民制度
1、代表联系选民不低于15名,全年不少于1次。
2、代表联系选民可采用走访的形式,走访的对象可以是代表认识的,也可以是不认识的选民,代表也可以召开选民座谈会,围绕当地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3、代表应以一定形式把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告诉选民或选举单位。
4、代表通过学习提高,走访选民,反映民意,每年写出一份履职心得交镇人大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查制度
一、全年代表小组围绕全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不少于3次。
二、视察、调查前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视察调查的主题,视察调查后写出视察、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交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落实办理。
三、镇人大主席团对视察、调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督办。
人大代表小组学习培训制度
1、代表小组每年举办一次代表理论学习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县镇人大代表和村委会成员。培训的内容:一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是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三是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时间2—3天。
2、每半年举办一次农业科学技术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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