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张爱玲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说一声:你也在这里?---张爱玲。第一次听到她名字的时候就知道了这句话,喜欢上了这个把生命写得哲理,把命运写得神迹,把生活写得残酷的女子。仿佛我也在这众生中神迹一般遇上她遥遥立于我的对面,却只能叹于这俗世是这样安排了每一个人的相逢和际遇,除了问声你好,我们再没太多交集。因为即使遇上,不同的轨迹是无法让人们沾染在一起的,就像我们身边的人与自己。
张爱玲绚烂于二战时期沦陷的上海,她最出名的一本子集取名为《传奇》,她的人,比她的书,更甚一个传奇。她有着显赫的家世: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她也有着一段世人传道的爱情故事:令她神魂颠倒的是为大汉奸汪精卫政府文化部服务的胡兰成。张爱玲为这段恋情拼命地付出。她不介意胡兰成已婚,不管他汉奸的身份。战后人民反日情绪高涨如昔,全力捕捉汉奸。胡兰成潜逃温州,因而结识新欢范秀美。当张爱玲得悉胡兰成藏身之处,千里迢迢觅到他的时候,他却对她说他的爱早已烧完了。她也有着让当时的人们津津乐道的时尚眼光:她总是穿着自己设计或是炎樱设计的衣服,耀眼地出现于各种公开的场合令人惊羡。而张爱玲矛盾多面的性格也是人们乐于探究的一个领域: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二,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浅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我在越来越深入了解她的过程里发现,我是佩服这样一个女子的。尽管家世显赫,可是她从不故作姿态地显摆,她一开始就看得开那是属于已逝的家族荣耀,与她现世的生活毫不相干;尽管爱情短暂,来了又走,短短两年却用一生也无法忘记,可她够理智,她可以在“爱他的时候,深深的低到尘埃里”,当她知道胡兰成弃她而去之后,走的决然地说“我是知道你不喜欢了,即使我还喜欢你”,连着附上30万的分手费,永不相干;她毫不避讳地说着“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所以她挥霍,她醉心于自己喜欢的时尚。任谁都可以看出这个女子的直率和达观以及她一针见血的思维。她不怕舆论,反而怕没有舆论,因为她也说过“出名要趁早啊,来的太晚,反而觉得不痛快”,少年时期在父亲家中所遗留的创伤也成了她努力的一种催化剂:她不想再体验穿着继母破旧的衣服那种犹如被羞辱的感觉。
也许正是她这种直率的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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