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海编办发〔2009〕01号签发人:李鑫钊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海门实际,对全市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年检对象
经海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时间
2008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于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进行。其中:各事业单位年检的网上申报工作务必于2009年3月20日以前完成,提交年检纸质材料按我办确定的时间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
三、年检内容
年检主要围绕各事业单位是否仍然具备事业单位法人条件,审核登记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展开。重点是:
(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是否有未经批准超编用人、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经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其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填写可将本单位工作总结中有关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缩减到800~2000字后复制粘贴即可;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 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须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财务不独立、实行内部财务分帐的单位,年检时须提供独立核算的资产负债表,并经举办单位审查盖章。
(四)有效的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五)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五、年检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今年各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全部通过网站“事业单位在线”(http://sy.)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用光盘》进行网上申报,然后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详见附件二)。
(一)事业单位自查。各事业单位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办法》的规定以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宗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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