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表
类别
项目
积分类别
分值
基础分
个人情况
年龄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0
文化程度
初中。
10
高中(中技、中专)。
20
大专。
40
本科及以上。
60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
10
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员级)。
30
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助理级)。
50
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
70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称。
90
参保情况
在吴江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加1分(区外参保减半计分,限15分)。
限30
居住情况
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吴江拥有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自有居住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且居住的。
30
60平方米以下。
25
6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10平方米,加2分。
限50
符合居住条件,累计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加3分。
不限
附加分
计划生育
出具户籍地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的,加80分。
80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育龄妇女的,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管理服务的,加10分。
10
专利创新
(当年度)
当年度计入吴江区有效发明专利数据内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加30分/件,第二发明人加20分/件,第三发明人加10分/件,其他发明人不计分,拥有多项专利可累计计分。
不限
当年度在吴江区授权并计入我区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第一发明人加5分/件,第二发明人加2分/件,其他发明人不计分。
限60
当年度在吴江区授权并计入我区授权数据内的外观设计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第一设计人加1分/件,,其他设计人不计分。
限50
表彰奖励
(在吴江工作生活期间)
获得吴江镇(区)党委、政府及本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
限30
获得吴江区委、区政府及苏州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20分。
限60
获得苏州市委、市政府或江苏省厅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40分。
限120
获得江苏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
限180
获得国务院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80分。
限240
获得江苏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30分;四至六名的,每次加20分。
限90
获得苏州市级体育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20分。
限60
获得吴江区级体育比赛前三名奖励的,加10分。
限30
社会贡献
(近三年内)
在吴江区参加义工、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加1分。
限30
个人在吴江区捐赠每满1000元加1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省民政部门认定公募慈善公益组织或社会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由新市民个人设立的公益基金,以实际发放额计算捐赠额)。
限30
在吴江区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100毫升加2分,每捐献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加16分
不限
。
在录的,加2分。
2
在吴江区登记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加5分。
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表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