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的基本元素
概念元素和视觉元素
:点、线、面
排除了实际材料的物质特性而抽象化了的点、线、面是平面构成的概念元素。
概念元素之间通过一定的方式可以相互转化,它们之间的划分是相对的,是根据形态之间即时的空间距离和面积大小关系以及人对形态的主观感受而决定的。
2、视觉元素:形状、色彩、肌理、位置、方向、
面积、距离、数量。
形状:形的轮廓外表,比如方、圆、三角…等。
色彩:红、黄、蓝、黑、白、灰……等。
肌理:形的表面纹理,如粗糙、柔滑、平坦、凹凸等。
位置:上、下、左、右……等。
方向:东、西、南、北、中……等。
面积:大、小。
距离:远、近。
数量:多、少。
平面构成的元素——点
1、点的概念
形态构成意义上的点不是只有位置没有大小的抽象数学概念,它有具体的形状、面积、色彩、肌理、材质等。
在平面构成中,点的概念是相对的,它在对比中存在,通过比较来显示。
例如:同一个圆的形象,在小的框架里显得大,在巨大的框架里就会显得小。因此,点的概念是由相互比较的相对关系决定的。如右图所示。
点在空间中表示位置,是构成的最小单位。
2、点的判断
当一个形与其周围的形相比相对较小时,它就可以看成是一个点。
点可用来标记:一条线的两端,两条线的交点,体块上的角点,一个范围的中心。
点的形状:各种形状的点,当其较小时,都可看成是点。一个广场中心的纪念碑可看成是这个范围内的一个点。
:相对虚的点而言,平面中作为图形的点,立体中较小的实块都是实点。
:指平面构成的图底转换而形成的点;立体构成中实块的虚空处理较小时,也可以看成虚的点。
3、点的形态、作用和性格
点在多数时候被认为是小的,并且还是圆的,实际上这是一种错觉。
现实中的点是各种各样的。
点整体分为规则点和不规则点两类。
规则点是指严谨有序的圆点、方点、三角点;
不规则的点是指那些自由随意的点。
点的形态
自然界中的任何形态,只要缩小到一定程度,都能够产生不同形态的点。如右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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