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控制
1、对施工场地直射光线和电焊眩光进行有效控制或遮挡,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不利干扰。
2、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眩光外泄;
3、施工现场大型照明灯安装要有俯射角度,要设置挡光板控制照明光的照射角度,应无直射光线射入非施工区;
4、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灯,要采取遮光措施,限制夜间照明光线溢出施工场地以外范围,不对周围住户造成影响。
水污染控制
1)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2) 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 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 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 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土壤保护控制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为切实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厂房建设工程周边的生态环境,营造工程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结合本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达到文明施工、重视环保,保护环境,特制定施工环保方案:
(1)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2)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
(3)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弃土场的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前面生态环境影响中对取、弃土场的分析,取、弃土场的设置对当地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水土保持有着重要作用,为避免或尽量减少工程对取、弃土场的不利影响,建议工程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取土场必须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批准文件,严格禁止非法取土和随意弃土,以免对国有土地资源造成损失。
(2)在取土前,应做到把20~30cm厚的耕地表土推至一边堆放储存,待取土结束后平整土地时回归耕层表土,规模较大的取、弃土场施工期间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治水土流失。
(3)如对现有取土场进行深挖取土时,要结合当地现状决定取土深度,以避免难于恢复的情况发生,取土后应及时复耕,以补偿取土时造成的耕地损失。
(4)对于采取恢复措施后由于地势关系(如过深或坡度过大)不能种植普通作物的取、弃土场。
(1)开挖过程中,应采用平台式阶梯状取土施工法,严禁沿坡随意开挖取土。
(2)在在填挖过程中,尽量保持周围植被不被破坏,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抓紧界内的植被恢复。
(3)工程施工时,尽量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
(4)工程施工中应做好综合排水设计。
(1)减少施工作业区内的草地、灌木丛的破坏,施工营地不设在林地,教育施工人员不毁林,不损坏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
(2)对沿线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应保证不淤、不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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