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哈巴河县人民医院
医务科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因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由院领导、院办、医教处、护理部、医防科组成,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医教处和医防科、护理部及各科室专家和外院专家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医教处、护理部、医防科、门诊部、保卫科、办公室人员组成,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由医教处和医防科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
4、对重点诊疗技术进行准入管理。主要针对新开展的诊疗业务、对抗生素的分级管理、对临床手术的分级管理。对患者实施重要的诊疗措施时,应严格要求主要执行医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临床经验。
5、严格执行医院告知制度。强调重症病情的告知、手术麻醉诊治措施的风险告知、可能存在的药物不良反应的告知、肿瘤患者化疗方案的告知、临床输血方案的告知、物理康复治疗的告知、贵重药品及自费药品使用等的告知。要求医务人员在告知时做到告知对象准确、告知内容完整、告知技巧合情合理、告知资料记录保存及时完整。
6、各科室应在参考权威的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的基础上,结合本科室的业务特点,采取合适的诊疗流程开展工作,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过程。
7、各科室要定期检查抢救设备,保证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方法。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教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8、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9、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10、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11、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12、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13、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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