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问题中的三个不等式.doc反垄断问题中的三个不等式
一、反垄断不等于反对一切垄断行业
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一些垄断行业的性质或特点等不甚了解以及日常接触的垄断行业普遍存在着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下、服务态度差、员工工资福利水平畸高等问题,不少人出于“高尚的义愤”,认为垄断行业“腐朽透顶”,必须彻底取消一切垄断行业。我们认为无论竞争还是垄断都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在这些客观条件还没有消失的情况下,企图凭借人为的力量取消它,都不可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人类经济史反复表明,违反经济规律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遭受规律的惩罚。上面那种取消一切垄断行业的观点是很情绪化的,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从理论上看,首先垄断行业在一定阶段内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是某些行业实行垄断经营是因为有些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国民的身体状况影响很大,放开经营后产品质量监管的难度大、成本高;同时实行垄断经营还可一定程度上满足国家增加财政收入的需要。如食盐的定点生产、烟草的专营等。二是某些行业的部分业务实行垄断经营是出于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考虑。如电信、电力、铁路、邮政、煤气、自来水等行业都属于网络型产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特点;同时还必须有一个完整统一的基本网络才能够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建设这样的基本网络需要巨额的沉淀投资、回收周期长,在社会需求不足以支撑建设多个基本网络如固定电话网、电力配送网、铁路运输网的情况下,由一个企业垄断基本网络业务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以及获取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从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三是某些行业垄断经营关系到国家的军事安全或经济安全,如军工行业或造币行业等。其次令不少民众义愤填膺的垄断行业的种种弊病,并不是仅仅由垄断引起的,涉及到垄断企业产权制度、政府监管能力、收入分配制度等方方面面,单凭取消垄断行业并不能取消这些弊病,反而他们会在“竞争行业”中顽强地表现出来。从实践上看,不少国家迫于民众的压力忽视自然垄断行业的技术特点全面引入市场竞争,结果“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鳋”。一个典型的事例是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加州电力改革。决策者的设想是,完全市场化一定会引来许多竞争者参与,增加电力供应并降低电价。这在当时被许多人看作是打破电力垄断、完全放开电力市场的最成功之举。实际结果却是,电力投资回收期太长,又缺乏政府支持,投资者没有兴趣,加州近年内没有开工建设一座大型发电厂,电力供应日趋紧张,为防止整个系统瘫痪,不得不拉闸限电。“市场能解决别人的一切问题,但市场解决不了市场自己的问题”(中国信息报,2001年10月7日)。此外美国的在19世纪30年代和70年代之间铁路建设中恶性竞争造成的恶果,我国珠江三角洲90年机场建设重复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等等也都是前车之鉴。由此可见,尽管随着技术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一些自然垄断行业中的非自然垄断业务逐渐增多,可以在这些环节和部分引入市场竞争,但若要将自然垄断行业中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业务如市话服务、电力传输等也推向市场,最终只能是品尝
“市场失灵”的苦果。
二、反垄断不等于反对大企业
反垄断是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反垄断并不是一般地反对垄断,主要是要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降低垄断对经济运行及消费者利益的危害。国外反垄断的一个常用的做法就是将大的垄断企业拆分成若干个较小的企业以形成有效的竞争,美国ATT、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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