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
教学对象:法学本科
主讲、主持人:王学棉
授课教师简介:
副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文史组)二等奖获得者。
硕士生导师。
美国纽约Fordham University law school访问学者
课程简介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特点
学习方法:自学为主,听讲为辅。注意实体
法与程序法的结合。注意阅读法
典,关注司法解释。
教学方式:主讲为主讨论为辅、
结合提问、案例分析。
注意事项:预习教材。课堂随时提问。
答疑方式:电子信箱:xuemianw@
手机:**********
面谈:教三楼A区222(提前预约)
家庭作业:
自行网上观看电影
1、马背上的法庭
2、法官老张轶事系列之
回避
倔萝卜
审牛记
养老树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纠纷
政治纠纷
法律纠纷
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
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一个人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到法院打官司,
但决不可能一辈子不会遭遇民事纠纷。
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事纠纷
民事诉讼
私了
仲裁
信访
调解
(一) 私了
纠纷双方通过协商私下予以解决。
(二) 人民调解
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民诉法》第16条、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
件的若干意见》。
(三) 仲裁
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加以解决。
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人进行裁决,以
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平等主体之间,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
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
裁方式加以。
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不能适用仲裁方式。即涉及人身关系的纠
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1994年8月通过的《仲裁法》。
根据《仲裁法》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和
农业集体经济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
仲裁另行规定。例如《劳动争议仲裁条例》。
仲裁的前提是要求双方之间在提交仲裁前有
书面的仲裁协议。
民事诉讼
纠纷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
和法律对纠纷予以调解或裁决。
规定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就是民事诉讼法。
颁布施行于1991年。
三、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
1、私了的特点:成本低、时间短,但没有强制力。
2、人民调解:较之于私了成本稍高,时间也长一
些,但有利于公正解决。也没有强制力
3、仲裁:一般适用于合同纠纷的解决。较之于民
事诉讼,成本要低一些,效率也要高一些。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也不公开审理。有强制执行
力。但适用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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