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区疟疾疫点调查与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为了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地做好疟疾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 疫点定义
疫点是指出现疟疾病例的自然村、居民点或施工场所等区域。
2. 疫点类型
(1)具备传播条件的疫点。指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流行区的传播季节,且当时疫点存在有效传疟媒介。
(2)不具备传播条件的疫点。指疟疾病例出现在非疟疾流行区;或出现在疟疾流行区的非传播季节;或虽出现在疟疾流行区的传播季节,但当时疫点不存在有效传疟媒介。
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所在疫点的传疟媒介如仅有中华按蚊,可视为不具备传播条件的疫点。
3. 疫点调查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在病例网络直报后1周内完成疫点调查,以判定是否具备传播条件。疫点调查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收集疫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年平均温度、年降雨量、户数、人口数、历史流行情况和本次疟疾发病情况等相关资料。
(2)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当病例出现在疟疾流行区的传播季节时,对近3年辖区范围内没有媒介调查资料、且疫点周围存在媒介孳生环境的疫点,可在病家及周围选择1-2个调查场所,每个场所布置1盏诱蚊灯,采用诱蚊灯通宵诱蚊法,进行1个通宵的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并通过形态学方法对捕获按蚊种类进行鉴定,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疟媒介。对难以鉴定的按蚊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分子生物学方法进行鉴定。
(3)主动病例筛查。采取逐户走访的方式,对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标本,进行疟原虫镜检或RDT检测,同时了解居民防蚊设施使用情况。如发现2例及以上本地感染的疟疾病例或带虫者,可视情况扩大至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血进行疟原虫镜检或RDT检测。
4. 疫点处置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在病例网络直报后1周内完成疫点处置工作。疫点处置的内容包括:
(1)健康教育。可结合对疫点居民的主动病例筛查一并开展。重点教育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露宿,提倡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减少蚊虫叮咬机会。如出现发冷、发热等症状时,应考虑是否感染疟疾,及时就医,早诊早治。
(2)扩大治疗。如在疫点调查中发现漏报疟疾病例或带虫者,需对发现病例和带虫者的全家以及四邻居民,采用与病例相同的抗疟疾治疗方案进行扩大治疗,以清除可能的传染源。
(3)媒介控制。对具备传播条件的疫点,采用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进行媒介控制,以降低传疟媒介密度,阻断可能的传播。喷洒范围为病家和四邻,如在主动病例筛查中发现2例及以上漏报病例或带虫者,可酌情扩大范围。长效蚊帐或药物浸泡蚊帐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的疫点,可不再实施喷洒措施。
X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疫点调查与处置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向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疫点调查与处置报告。
附件1 传染源控制流程图
附件2 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
附件3 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技术规范
附件4 疫点处置领导小组
附件5 疫点处置流调采样小组
附件6 疫点处置消杀小组
附件1
传染源控制流程图
二、病例核实
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病例网报信息核实以下内容:
(一)复核病例血涂片;
(二)开展病例个案调查;
(三)收集网报病例滤纸血,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连续3年发病率达到万分之一以下县的网报病例血涂片每月寄或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肯定或排除疟疾病例;
(五)输入性病例判定;
(六)登陆寄生虫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登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订正疫情;如为输入病例,经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境内输入地进行疫点调查。
一、 病例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报告、治疗疟疾病例的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接诊:临床医生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既往病史)、症状、体征;对“三热”病人开具化验单;
(二)采样和检测:检验人员对“三热”病人镜检或RDT检测,对网报病例采制滤纸血;
(三)诊断: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
(四)治疗: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带虫者;
(五)抢救:重症疟疾病例;
(六)报告:诊断的疟疾病例。
三、病例确认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一)PCR检测;
(二)镜检复核;
(三)反馈结果,订正疫情。
四、疫点调查
二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包括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的疫点):
(一)调查范围:自然村、居民点或施工场所。
(二)调查时间:病例网络报告一周内。
(三)调查内容:
1. 基本情况调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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