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文明办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文广新局
共青团泰兴市委
泰兴市妇联
泰兴市关工委
泰教基〔2015〕19号
关于组织开展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
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各学校:
为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选树未成年人身边懂礼仪、讲文明、有道德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先进,传承弘扬美德善行,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选树广大未成年人身边道德典型,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塑造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泰兴人。
二、组织领导
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进行。
1. 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关工委共同主办。
2. 成立“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上述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上述各部门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联系人:陈丽,电话:87631539,邮箱:r@。
3. 为增强活动公正性,提高公众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本次活动将设置网络投票平台,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三、评选类型及数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设泰兴市“美德少年”50名,其中遴选10名为泰兴市“美德少年标兵”。
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内的学校推荐1名,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1000人上报1名的比例推荐上报。凡上报超过2名(包括2名)的学校须排序注明。
四、评选范围
1. 凡年龄在6—17周岁(含17周岁,以发文日为准)的泰兴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在籍学生(户籍非泰兴市的,须目前在我市学校就学,并满一年以上)均可参评。
“美德少年标兵”及“美德少年”称号的,不再参评本届泰兴市美德少年。
五、评选标准
泰兴市美德少年基本标准为:重点考量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成长空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八礼四仪”,向上向善、品行优良,阳光健康、全面发展。突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突出在未成年人群体中能起到榜样作用,得到所在学校和社区(村)的普遍认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具体包括:
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守信、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六、评选步骤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兴市第四届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主办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同时,在《泰兴日报》、泰兴网、泰兴文明网、泰兴教育网等媒体发布消息,开通信息互动渠道,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通过书信、网上留言(评论)等形式,共议“我心目中的‘美德少年’”;有关媒体择优选登弘扬美德的言论,持续扩大宣传影响,不断明晰“美德少年”评价标准,进一步激发和引导未成年人争做“美德少年”,促进市民素质的整体提升。
。即日起,各校要严格按照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确保公信力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推荐评选活动。4月24日前,报送“美德少年”候选人材料:①推荐表(样式附后);②候选人事迹(1000字以内);
③50字以内推荐词;④每人3张电子生活照、1张2寸电子身份照。上述材料统一报至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周荣政,联系电话:87728120 ,邮箱:jstxjjk@ 。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同时要报送纸质版(一式六份)。
。市组委会对各学校推荐的美德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初审,无异议后,确定本届50名泰兴市美德少年建议名单,并从中投票确定20名泰兴市“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
。市组委会在泰兴文明网()、“文明泰兴微平台”(微信公众号:txswmb2014)开设投票链接,集中展示20名“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情况,接受公众网络投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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