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样品的采集与处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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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样品的采集,制备和保存的方法;
掌握样品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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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
§1 样品的采集
样品的采集
样品的分类
采样的一般方法
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保存
§2 样品的预处理
样品的预处理目的
样品的预处理原则
样品的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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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析的一般程序
样品的采集
制备和保存
样品的预处理
成分分析
数据记录、整理
分析报告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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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样品的采集
一、样品的采集
采样:在大量产品(分析对象中)抽取有一定代表性样品,供分析化验用,这项工作叫采样。
正确采样的意义:
正确采样的原则:
(1)采集的样品要均匀、有代表性,能反映全部被检食品的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要与分析目的一致。
(3)采样过程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如水分、气味、挥发性酸等)。
(4)防止带入杂质或污染。
(5)采样方法要尽量简单,处理装置尺寸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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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样品的分类
检样:由整批食物的各个部分采取的少量样品,
称为检样。检样的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
原始样品:把许多份检样综合在一起称为原始
样品。
平均样品:原始样品经过处理再抽取其中一
部分作检验用者称为平均样品。
应一式三份,分别供检验、复验及备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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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样的一般方法
1、随机抽样
2、代表性抽样
—可按不同生产日期
—可在流水线上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抽样
—按分析的目的取样
具体的取样方法因分析对象的不同而异,对于粮食、油料类物品,由原始样品混合均匀,进而分取平均样品或试样的过程,称为分样。分样常用的方法有“四分法”和“自动机械式”。
注意:随机抽样≠随意抽样;对于不均匀样品,仅用随机抽样是不够的,必须结合代表性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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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样品的制备
对样品的粉碎、混匀、缩分等过程。
固体样品—含水较低,粉碎过筛;含水较高,取食用部分切碎或先烘干后粉碎过筛
液体、浆体—搅拌混合均匀
互不相溶的液体—先分离,再取样
特殊样品—根据要求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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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样品的保存
样品抽取后,应保持样品原有状态,避免水分的挥发或吸潮,避免其他易挥发成分的挥发,防止待测组分含量的变化,冷冻食品应保持原冷冻状态
理化检验后的样品应保留一个月,以备需要时复检
微生物检验的样品,一般样品,发出报告后3天才能处理样品;进口食品的阳性样品,需保存3个月,方能处理。阴性样品可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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