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口志》送审稿评读意见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二轮编纂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针对《武威市人口志》送审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商榷、参考。
总揽全书,各种人口现象的结果记载较多、过细,篇目结构分之过繁琐,相应的人口工作缺少记事。如果说本书有什么遗憾的话,我认为主要是结构层次编排不够合理,内容详略取舍不够得当、体例逻辑不够严谨。
思想观点
全稿尊重事实、坚持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正确,观点立场鲜明,体现了以人为本,符合国家对志书的相关要求。提出一点:P227写满族人“坐享其成、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缺乏谋生能力、甚至乞讨…”“…从防生自救能力看,也明显不如汉人”从民族和谐角度看,是否妥当?
体例逻辑
对于志书体例的要求主要包括严守志界、横排竖写、七体并用、述而不论。
没有坚持横排竖写
1:全书存在多处竖排竖写、既竖排又横排。如:第一章历史人口发展、第二章建述的是同一性质内容的两个历史阶段,成了竖排竖写。具体修改见目录和正文。
2:没有严格以时间为序,部分内容记述时间混乱。
如:P159“城镇人口分布”。
以第九章“机构沿革与队伍建设”为例,体例混乱,层次无序,资料繁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规律性不强。前四节写机构(单位)、第五节写队伍(人),第六节又写乡镇基层机构(单位),第七节又些村组基层队伍(人);第五节队伍建设(人)下又分目记述乡镇计生办(单位);第一、二节领导机构与主管部门是什么逻辑关系?分节标准是什么?各种领导机构不是党和政府的组成或直属部门,不应入志;第三节市级计划生育事业机构为什么叫事业机构,和四、六节标题形式不统一?第五节、第六节村镇都属于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应该予以合并。
建议:删除第一节;删除各机构、单位职责;合并第五、七节成“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下分“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和“村组计生队伍建设”;重新调整节、目顺序。
《凡例》存在缺漏
1:缺空间地域范围断限,没有交代本志记述的行政区域范围。武威市历史上行政区划及名称变化较大,不同时期包含的地域范围也不尽相同,应将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交代清楚,如仅解放后至武威地区成立前,期间武威专区几经撤并,行政区域曾一度包含永昌、永登、民勤、景泰、阿右旗等地。涉及到的全区,无论是指武威专区还是武威地区,要让读者清楚,所记载的内容,反映的事情是以历史当时的行政区划为限,还是以今天的三县一区为限,应当注明。如P75页尾推算出的凉州府人口,当时的凉州府包含现在哪些区域,若交代不清,则数字也无意义。
2:应当说明涉及行政区域的行政称谓变更时间,如武威专区、武威地区、武威市、武威县,凉州区,以免混淆或产生歧义(可在该书中记载行政沿革)。
3:“全区”、“全市”应用第三人称注明具体指代的对象名称。同一记述对象的称谓在不改变原意的情况下尽量保持稳定统一;如天祝-天祝县、专区-武威专区-全区、武威市-全市等。不用第一人称“我区”“我市”…使用规范简称。如:第六章第三节标题“全区人口变动、节育、初婚抽样调查”(能否改为“人口调查”)。
4:时间表述矛盾,一说上限不限,又说个别章节上迄1956年、1971年。
5:“语言生动、图文并茂”是志书大忌,换句话说志书不能语言生动,正文插图即使有也不能多。
三、结构层次(目录标题)
篇目结构的设置要符合科学性,既要遵照事物的特质,又要结合工作和行业特点,还要符合志书规范,处理好容量大小、排列顺序、字幕层次、内容升降等问题,避免归属不当、缺项漏项、交叉重复。
1:按照志书的结构顺序:编委会名单、图片、序、范例、目录、概述、大事记、正文、附录、后记,该稿缺照片、总序、概述、附录、后记。
2:全书分上下两编,无附录。志书历来人物单独成编,将章归入下编(计划生育当中编),属于层次领属不正确,于实于理不妥,宜单独设编。
3:《大事记》一般不设节分目,且节、目标题有失准确(明清是一个时间段不是时间点)。根据大的时间段分成几个时代即可。标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大事记》不简明,改成《大事记》即可。
4:志书原则上不引用政策条文,下编中引用了大量政策条文,宜专门收入附录。
4:部分章节的标题欠准确、欠精炼、欠规范。
标题一般采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要做到“五要”、“九不能”。该稿尤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要精炼简洁,中心词前面不作定语修饰,后边不出现发展、作用一类的谓语动词,如“人口总量变化的原因”;二要概念明确;三要准确恰当,P533“放置(取)宫内节育器(IUD);四要朴实无华;五要一次立目,目不重现;一不能用史体标题,如历史人口发展、建国后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二不能用工作总结式标题,如人口和计划生育成果、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情况,P485“流入育龄人口及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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