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你我
——迈好青春第一步
知法懂法
做合法公民
一、法律是治指出:“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
《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2、违反交通管理法
规的行为
3、违反义务教育法
的行为
4、违反环境保护法
的行为
5、民事侵权的行为
指出下列行为,属哪种违反行为?
1、在电影院、公共汽车站等场所起哄、吵闹、
滋事、斗殴。
2、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的
顺利进行。
3、故意损毁、移动施工路段覆盖物、标志、
围栏,妨害公共安全。
4、偷窃、勒索少量公私财物。
5、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等设施。
6、破坏草坪、花卉、树木。
7、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不听劝阻。
8、骑自行车双手离把或两人扶肩行驶,妨碍交通。
9、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无正当理由而中途辍学。
10、损害他人的荣誉,如对获得光荣称号的模范
人物进行挖苦、讽刺、打击。
案例1、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有三个在校中学生,刁剑、俞磊都是16岁,张村刚过14周岁,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捣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把老师的批评教育当耳边风,因此,刁剑、俞磊被学校记大过处分。他们不仅不思悔改,而且变本加厉,将不良行为从校内延伸到学校外。刁剑跟俞磊、张村说:“我们到外面去闯闯世界,让他们瞧瞧。”在刁剑的带领下,3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了抢劫。当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刁剑安慰说:“不要怕,我们年龄还小,没什么事的。”(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1、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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