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舆情应对的思考建议
当前,县级处于矛盾的第一线,舆情均处于高发易发态势,网络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发源地和聚散地,网络舆情占比重,多为举报投诉类、民生诉求类、突发事件类,究其原因,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众维权意识提高,利益诉求增多,导致引发舆情产生的热点因素增加。
一方面,由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加大了对交通、工业园区、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民生的投入也不断增加,财政资金对乡镇、村的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客观导致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涉农资金补贴、社会救助等涉民切身利益的事务增多。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由于一些具体办事部门和经办人员工作不到位或公开透明度不够导致民众不理解、不满意、不配合。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开放,信息的透明,群众眼界逐步拓宽,群众在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在不断提升,对党委、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有了更高的期待,对关乎公共利益的事务有了更多的关注,遇到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受调整时,不再沉默,而是敢于表达。
二是媒体格局在变化,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互动在加强,导致舆情发酵的可能性增大。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媒体格局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微博客等新载体和手机上网平台的迅猛发展,更加快了网络舆情的急速升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网络这一便捷平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社会事务的监督,希望借助海量网民的力量,制造更大的舆论影响力,最后通过舆论的压力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的相互融合与呼应进一步强化。越来越多的平面媒体通过网络搜索线索,然后进行实地采访印证。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信息互享和交换成为推动舆情迅速传播和热点舆情事件形成的重要因素。
三是媒体监督意识增强,部分非主流媒体滥用新闻监督权,导致舆情处置的行政成本增大。
随着媒体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媒体视角已经遍布社会的各个层面,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环保问题、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政府服务水平问题的监督性报道也越来越多,推动了舆情不断上升。
舆情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实体部门存有工作漏洞,给媒体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事实依据。
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法》赋予媒体的权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拒绝、阻止记者的采访报道。如果身正就不怕影子歪,媒体报道最终依据的是事实和法律。但从媒体记者到我县实地采访进行舆论监督和监测到的网络舆情的案例分析,我们实体部门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容易被媒体关注:一是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执法不公;三是管理缺位;四是公共利益与部分公众利益矛盾;五是干部作风问题。
(二)不善于与媒体打交道,缺少应对突发舆情的技巧和方法。
一些舆情发生地(单位)的领导干部面对记者采访,认识有误区,态度不积极,接待不热情,方法不得当,缺乏技巧。具体表现:一是“躲逃”。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少说为佳,不说为妙”,对媒体采取能躲则躲、能拖则拖的办法,只顾撇清自己,不顾党委、政府形象受损。二是“敷衍”。不管是正面宣传,还是负面报道,采用敷衍塞责的办法,态度上漫不经心,话语上模棱两可,行动上拖拖拉拉,偶有回应也是避重就轻,抓不住关键,导致媒体不满,不利舆论引导。三是“麻痹”。对媒体记者在辖区内采访报道,缺乏责任心和敏锐性,既不对舆论进行正确的引导,又不及时上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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