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设计
Ⅰ、采光照明的基本概念与要求
就人的视觉来说,没有光也就没有一切。在室内设计中,光不仅是为满足人们视觉功能的帚要,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美学因素。光可以形成空间,改变空间或者破坏空间,它直接影响到人对物体大小、形状、质地和色彩的感知。近几年来的研究证明,光还影响细胞的再生长、激素的产生、腺体的分泌以及如体温、身体的活动和食物的消耗等的生堙节奏。因此,室内照明是室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设计之初就应该加以考虑。
一、光的特性与视觉效应
光象人们已知的电磁艇一样,是一种能的特殊形式,是具有波状运动的电磁辐射的巨大的连续统一体中的很狭小的一部分。这种射线按其波长是可以度量的,它规定的度量单位是纳米(nm) 。
二、照度、光色、亮度
1、照度(IntensityOIllumination)
人眼对不同波长的电磁波,在相同的辐射量时,有不同的明暗感觉。人眼的这个视觉特性称为视觉度,并以光通量作为基准单位来衡量。光通量单位是流明(1m) ,光的发光效率单位是流明/瓦特(1m /W) 。
光源在某一方向单位立体角内所发出的光通量叫做光源在该方向的发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被光照的某一面上其单位面积内所接收的光通量称为照度,其单位为勒克斯(h) 。
2、光色
光色主要取决于光源的色温(K) ,并影响室内的气氛。色温低,感觉温暖;色温高,感觉凉爽。一般色温<3300K 为暖色, 3300K< 色愠<5300K 为中间色,色愠>5300K 为冷色。光源的色沮应与照度相适应,即随着照度增加,色温也应相应提高。否则,在低色温、高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酷热;而在高色温,低照度下,会使人感到阴森的气氛。
设计者应联系光照目的物和空间彼此关系,去判断其相互影响。光的强度能影响人对色彩的感觉,如红色的帘幕在强光下更鲜明,而弱光将使蓝色和绿色更突出。设计者应有意识地去利用不同色光的灯具,调整使之创造出所希望的照明果。如点光源的白炽灯与中间色的高亮度荧光灯相配合。
人工光源的光色,一般以显色指数(Ad) 表示,Ra 最大值为 100 ,80 以上显色性优良,79-50 显色性一般;50 以下显色性差。
白炽灯 Ra = 97 ;卤钨灯 Ra = 95- 99 ;白色荧光灯Ra = 55-85 ;日光色灯 Ra = 75-94 ;高压汞灯天Ra= 20 - 20 ;高压钠灯置Ra= 20 - 25 ;氙灯Ra=90 – 94。
3、亮度
亮度作为一种主观的评价和感觉,和照度的概念不同,它是表示由被照面的单位面积所反射出来的光通量,也称发光度,因此与被照面的反射亭有关。例如在同样的照度下,白纸看起来比黑纸要亮。有许多因素影响亮度的评价,诸如照度、表面特性、视觉、背景、注视的持续时间甚至包括人跟的特性。
4 、材料的光学性质
光遇到物体后,某些光线被反射,称为反射光;光也能被物体吸收,转化为热能,使物体温度上升,并把热量辐射至室内外,被吸收的光就看不见;还有一些光可以透过物体,称透射光。这三部分光的光通量和等于入射光通量。
三、照明的控制
1、眩光的控制
眩光与光源的亮度、人的视觉有关。由强光直射入眼而引起的直射眩光,应采取遮阳的办法,对人工光源,避免的办法是降低光源的亮度、移动光源位置和隐蔽光源。当光源处于眩光区之外,即在视平线450之外,眩光就不严重,遮光灯罩可以隐蔽光源,避免眩光。
反射光引起的反射眩光,决定于光潭位置和工作面或注视面的相互位置,避免的办法是,将其相互位置调整到反射光在人的视觉工作区域之外。当决定了人的视点和工作面的位置后,就可以找出引起反射眩光的区域,在此区域内不应布置光源。此外,如注视工作面为粗糙面或吸收面,使光扩散或吸收,或适当提高环境亮度,减少亮度对比,也可起到减弱眩光的作用。
2、亮度比的控制
控制整个室内的合理的亮度比例和照度分配,与灯具布置方式有关。
A、一般灯具布置方式
1) 整体照明:其特点是常采用匀称的镶嵌于天棚上的固定照明,这种形式为照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水于面和在工作面上照度均匀一致,在光线经过的空间没有障碍,任何地方光线充足,便于任意布置家具,并适合于空调和照明相结合。但是耗电量大,在能源紧张的条件下是不经济的,否则就要将整个照度降低。
2) 局部照明:为了节约能源,在工作需要的地方才设置光源,并且还可以提供开关和灯光减弱装备,使照明水平能适应不同变化的需要。但在晴的房间仅有单独的光源进行工作,容易引起紧张和损害眼睛。
3) 整体与局部混合照明:是为了改善上述照明的缺点,将 90 %~ 95 %的光用于工作照明。
4) 成角照明:是采用特别设计的反射罩,使光线射向主要方向的一种办法。这种照明是由于墙表面的厢明和对表现装饰材料质感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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