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刑事案件剖析材料.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刑事案件剖析材料.doc刑事案件剖析材料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转化为单独民事案件现象剖析第二篇:纪委案件剖析材料第三篇:刑事案件第四篇:刑事案件第五篇:案件防范活动自我剖析材料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转化为单独民事案件现象剖析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转化为单独民事案件现象剖析
目前,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一些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本应附带的民事诉讼案件,因为某种原因变为单独的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因为刑事审判的理念和民事审判的理念的不同,对这一现象的出现,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的民事案件起诉,在赔偿范围上有利于被害人的保护,应该允许;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采取“刑民分离”的做法,可能动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根基,同时可能造成刑民裁判上的冲突和矛盾,不应该允许。尽管认识有分歧,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客观事实在司法实务中已经出现,是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笔者拟从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冲击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的产生原因
,未告知被害人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或者是告知了被害人,但被害人未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刑事案件判决后,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行后,一些被害人及律师认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依据该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精神损失赔偿,而附带民事赔偿是明确不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于是刻意而为,专门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戏称为“钻法律的空子”,且这种现象在司法实践中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检察院的公诉,其间花费的时间较多,一些被害人在受到人身伤害后,急需用钱医治,所以不愿意等刑事案件到法院后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及时提起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可称为“打程序的时间差”。
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给司法实践带来的冲击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案件一分为二,刑庭审理刑事犯罪,民庭审理损害赔偿。在当前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下,这种现象明显是在浪费司法资源,增加法院的案件负担。
。由于刑事审判理念和民事审判理念的不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容易带来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的冲突和矛盾,且在刑事量刑时没有充分考虑赔偿的问题,造成案件判决后的
“执行难”,形成案结事不了,被害人上访。笔者所在的法院,就曾发生过一起上访案件,起因就是甲地法院判决交通肇事案件时,被害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被告人判缓刑后,被害人到乙地法院起诉损害赔偿,乙地法院找不到刑事被告人,依法缺席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结果是因为无法执行,当事人到处上访。由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失带来的示范效应,促成了更多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
。在目前的刑事政策中,对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一般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变为单独民事案件起诉,不利于法院以刑事责任为后盾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义务。毕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单独民事

刑事案件剖析材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pppccc8
  • 文件大小58 KB
  • 时间2018-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