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
(招标编号:GMTC123ZZHG0444JO)
招标文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0月
温馨提示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表》。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444JO。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消防车采购;
内容:消防车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2日五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消防车辆的制造商,必须出具制造商销售授权文件或产品代理证书;
外地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必须具有消防车辆的维修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所投的消防车辆必须具有3C认证或承诺交货前提供3C认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8:30~9:30。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6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6日上午9:30。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cgzx/)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郭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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