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产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量监控系统能够真实有效地监控和反映原煤产量,依据《山西省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21号)精神,并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毛煤与原煤的界定
毛煤是指由矿井开采出来未经任何加工的煤炭。
原煤是指毛煤经过简单加工,用人工拣除大块矸石(一般是指50毫米以上)之后的煤炭。
二、影响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的主要因素
1、地质构造:因煤层结构不同而造成的夹矸、伪顶等因素影响。
2、采煤工艺:因采用不同的采煤工艺而引起的顶板、底板矸石混入等因素影响。
3、其它因素:除上述因素外,因煤层顶板破碎、遇断层及陷落柱等因素的影响。
三、折算系数核实程序
1、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开采及运输等影响因素进行核实,必要时(折算系数大于10%)应深入现场实地测算矸石量,并到井下实地查看现场。
2、根据煤层地质赋存条件、开采工艺、提升方式等实际情况向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折算系数的申请,并对产量折算系数的各项影响因素做出具体分析和说明。
3、经审核批复后,将折算系数录入产量监控系统,同时报县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存在问题由主管部门重新核实和确认。
四、折算系数适用期限
毛煤与原煤折算系数,每半年确定一次,每年于上年度的12月份和本年度的6月份提出申请。如遇地质构造(如:无炭柱、断层、伪顶等)及开采工艺、提升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15日内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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