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台风暴雨学校停课安排指引
1. 为落实《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粤府令〔2006〕105号)中有关“预警信号生效后学校停课”的规定,保障台风和暴雨天气下学生生命安全,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指引。
2. 本指引内容与学生的安全有关,各级学校,广大家长、学生务必遵守有关安排,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本指引适用于乐昌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乐昌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停课安排。
4. 学校、家长、学生需特别留意台风暴雨天气时的不同安排。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市教育局因当地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详细安排见下文第5-6段)
5. 台风
台风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情况
对应区域学校停课安排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学生应当
采取措施
发布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
所有学校均应停课
,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解除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学校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
假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
假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10:30-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名称
图标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同时发布的学校停课通知示例
标题
乐昌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生效
内容
预计乐昌市区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风力可达8级,乐昌市气象台于2014年7月23日06时3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乐昌市教育局宣布:乐城、长来、北乡、廊田镇学校今日停课。
发布单位和时间
乐昌市气象台2014年7月23日06时30分发布
6. 暴雨
暴雨天气影响下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间
对应区域停课安排
学校应当
采取措施
学生应当
采取措施
6:30前发布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6:30-8:00发布
所有学校全天停课
,保障可能到校的学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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