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浙江火电宁夏临河项目所属各施工单位及区域。
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项目《危险源识别清单》
4、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把员工的生命和项目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危险源监控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性分析
1、宁夏临河项目概况
浙江火电宁夏临河项目主要承包中电投宁夏临河动力站一期工程#1标段—1#机组主体工程安装、空冷岛安装、公用化水系统及灰库的建造及调试工作等。
2、人身伤害事故分类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结合各项目危险源分析,将以下事故列为项目易发人身伤害事故: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害火灾爆炸起重伤害机械伤害坍塌
3、人身伤害事故危险性分析
、高空坠落危险点分析
、悬空作业无防护及各类高空作业的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未设置、被拆除或改动造成缺陷;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在无承载能力的临建设施上作业等等)。
、物体打击危险点分析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隔离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
、高处使用榔头、手提砂轮机等小型机工具及临时设备、零部件、工具材料等未做好防坠措施而坠落。
、触电伤害危险点分析
、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运行设备安全距离不够,带电部位电线裸露;
、误操作,如按错按钮、误启动设备、走错间隔;
、起重机在高压线下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等。
、火灾爆炸危险点分析
、生活锅炉/压力容器超压、超负荷或其他使用不当;
、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不当。
、起重伤害危险点分析
、起重机械故障或起重机械的作业地面承载强度不够,起重机停放点或行驶路线与沟、坑安全距离不够;
、起重工器具选用不当,钢丝绳打结、扭曲,与设备棱角直接接触,编结不规范,使用时夹角过大,有锈蚀、磨损或断丝等;
、安装、拆卸、检修时起重作业违章指挥等。
、机械伤害危险点分析
、与机械的防护距离不够;
、设备的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失效等。
、坍塌伤害危险点分析
、生活临建设施、脚手架稳定性差(缺少斜支撑或密度不够);
、大风、暴雨、洪水产生的破坏性影响等。
三、应急预案内容
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吕先忠
副组长:王锦寿许峰何广章汪永刚
成员:杨伟江、吴观平、姜海炎、程焰军、齐杭新、庞荣强、梅国会、黄磊、陈坚斐、来永根、童增军、沈朝阳、华旭峰、徐彬、徐惠明、贺益忠、杨帅、郑琦、胡庆伟、程涛、刘成义、谈绪梅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发生人身伤害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应急通讯(详见附件一)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吕先忠电话: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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