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育局文件
蚌教〔2009〕4号
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二00八年度“五五”
普法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了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二00九年第一季度对各单位二00八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要求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二00八年度“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制定好二00九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并对照《蚌埠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考评细则》逐项评分。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目标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照《蚌埠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检查考评细则》逐项进行自查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目标考核组依据各单位呈报的《蚌埠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检查考评细则》自查评分结果逐项进行复查评分汇总,并以适当形式通报考核结果。
2、考核重点 :各单位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情况;普法经费在本单位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专款专用情况;教职工普法教育学习时间、人数、教材落实情况;学生法制课列入课程,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等四落实情况;普法教育、普法培训与学校管理者上岗资格、教师继续教育相结合情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推行普法责任制情况;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构建和谐校园的情况。
二、资料要求
1、领导机构、具体办事机构、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方面的文件;
2、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落实“五五”普法责任制方面的文字材料;
3、学法用法制度,研究“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教职工学录;
4、教职工普法教育的教材,学生法制课列入课程的计划、课时课程表、教材、师资名册、教师听课表;
5、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方面的图片、录相、资料;
6、普法培训学习与学校领导上岗,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方面的资料,学生普法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方面的资料;
7、所聘教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8、学校应对突发治安、安全事件的工作预案;
9、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校务公开方面资料,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及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面的资料;
10、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资料;
11、普法经费在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的帐目,提供可查证的原始凭证。
12、考核组对当场不能提供有效资料的项目,视作无资料查证处理,该项目不得分。
三、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学校法制宣传氛围;依据目标考核细则综合评判;量化评分。
2、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对所辖学校的考核,市教育局对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及其所属学校抽查。
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于二00九年二月八日前将二00八年“五五”普法工作总结、二00九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蚌埠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考评细则》自查评分结果(《考评细则》表)一并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目标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目标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蚌埠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考评细则(试行)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普法目标考核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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