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运检/4)307-2014
国家电网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规定
总则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确保电缆及通道安全可靠运行,提升运维标准化、精益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是对电缆及通道采取的巡视、检测、维护等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的总称,主要包括生产准备、工程验收、巡视管理、通道管理、状态评价、带电检测与在线监测、缺陷管理、隐患管理、专项管理、电缆及通道标准化管理、运行分析管理、电缆及附属退役、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
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职责分工
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国网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检修公司运检部”)、地市(区、州)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
(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运检部”)、县(市、区)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县公司运检部”)(前述运检部门统称“各级运检部门”)为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以下统称“各级评价中心”)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工作的技术支撑,省检修公司运检部运维分部、地市检修分公司、县检修(建设)工区(以下统称“运维单位”)负责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网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反事故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电缆及通道状态检测、状态评价、技术监督、缺陷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安防与防汛设备运维管理工作。
组织提出电缆及通道技改大修项目需求;组织退役电缆及附属设备技术鉴定、运维业务外包实施和验收管理。
指导、监督、考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故障调查分析。
组织认定和发布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家族缺陷。
组织召开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专业会议、专业技术交流、竞赛、培训、关键技术问题研究和科技攻关。
组织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国网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落实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复核500(330)kV及以上状态检修评价报告以及评价结果为异常和严重的电缆状态评价报告。
指导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开展电缆及通道状态评价、诊断性试验与入网检测、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开展电缆及通道在线监测、带电检测装置质量检验和运行评估。
负责电缆及附属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术标准及反事故措施的宣贯和监督执行等,开展新设备性能质量抽检工作。
负责编制公司电缆月度运行分析报告和年度专业总结,参与电缆及通道故障调查分析和试验工作,提出解决措施。
协助开展电缆及通道运维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
省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反事故措施。
负责电缆及通道状态检测、状态评价、技术监督、缺陷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相关安防与防汛设备运维管理工作。
负责提出电缆及通道技改大修项目需求;批准电缆设备停运、退役、报废申请;组织退役电缆及附属设备技术鉴定、运维业务外包实施管理、验收及生产准备管理。
组织编制电缆及通道运维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
组织参与电网规划、电缆及通道工程可研及初步设计审查,参与年度大修、专项技改和电网改造计划的审查,参与重大项目的验收和启动投运工作。
指导、监督、考核省检修公司、地市公司电缆及通道运维专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召开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专业会议,开展专业技术交流、竞赛、培训、重大技术问题研究和科技攻关。
组织新设备入网审查,负责开展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省设备状态评价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电缆及通道运维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开展电缆及通道诊断性试验与入网检测、在线监测、带电检测装置质量检验和运行评估,新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负责开展500(330)kV及以上电缆的状态评价,复核110(66)kV及以上评价为异常状态和严重状态的电缆状态评价报告。
负责电缆及附属设备全过程技术监督、技术标准及反事故措施的宣贯和监督执行等。
参与故障的调查分析和试验工作,提出解决措施。
负责编制电缆月度运行分析报告和年度专业总结。
协助开展电缆及通道运维技术的交流和培训。
省检修公司运检部履行以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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