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整改措施
篇一:
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大门乡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我乡地处偏远,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意识观念相对落后,依法开展计生工作的难度较大,致使工作基础薄弱,相对其他乡镇问题较多。综合软硬件方面的各项指标,现将存在的问题归纳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1、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计生知识宣传,是提高广大育龄人群自觉执行计生政策强有力的保障。但就我乡而言,涉及马路沿线(甘什路) 的村有10个,大多都是千人以上的重点村(容易被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在宣传方面,除了有几十条固定标语外,没有一块图文和当年新开展的各项工作并茂的宣传牌,更谈不上有文化长廊、文化大院,在这方面显得非常单调。
2、示范点创建规格不高今年我乡的计划生育示范点有 2个,分别是长官村和王沟村,其中长官村有较为整洁宽敞的阵地,因此,在区上半年考核中进行了布臵,除缺少两个报栏外,基本上符合区上的要求。但王沟村的阵地陈旧,环境很差,无法做进一步的布臵整理,至今该村示范点创建还是一个空白,而王沟村接待市区年终考核验收的可能性极大。
3、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大截至目前,我乡本年度报表上反映的出生 275人,其中落实结扎
000 人,放环 000人,但全乡的实际出生人数远远大于275 人。大约在 340人左右,其中多孩出生15人以上。也就是说,真正应结扎人数在160 人左右,放环 100人左右。而全乡目前真正落实手术为:
结扎 72 例(区服务站大夫做56例,医院证明16例),放环:
26例(服务所落实23例,医院证明3 例)。手术欠账为:
结扎约80例,放环约70例,欠账依然严重。
4、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不高,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征收标准不高, 按照《省条例》规定,我乡当年计外出生的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14397.6元,计外出生三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38393.6 元。但在实际工作中, 计外二胎、三胎征得的社会抚养费仅为 3000-5000之间,和政策规定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
二是应征对象没有做到100%的征收。主要表现在:省条例》规定,我乡当年计外出生的二胎,应缴纳社会抚养费 14397.6元,计外出生三胎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为38393.6 元。但在实际工作中, 计外二胎、三胎征得的社会抚养费仅为 3000-5000之间,和政策规定的征收数额差距很大。
二是应征对象没有做到100%的征收。主要表现在》,规范生育行为,弥补法治不足。
(五)、抓好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以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为重点,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1、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干预率,对怀孕的育龄妇女,乡村要通过宣传,组织她们参加乡、村一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学习。对病残儿照顾再生育对象和部分育龄妇女要动员和鼓励她们参加
二、三级干预,有效降低出生婴儿出生缺陷率。
2、提高知情选择率,对每个应落实措施对象,对计生服务站人员向其介绍避孕措施种类、特点和避孕原理, 使其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长效的避孕措施。
3、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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