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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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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yīnyuè)与文辞
据《周礼·春官宗伯第三》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毛诗大序》依周礼主“诗有六义〞之说,并对风雅颂作了政治化解释,但未解释赋比兴。郑玄《周礼注》: “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也。赋之言铺也,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唐代孔颖达主编《毛诗正义》,首倡“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 。
《诗集传》认为,风雅颂乃是乐章之腔调,赋比兴则是《诗》的艺术手法。朱熹对“六义〞的解释堪谓真知灼见(zhēn zhī zhuó jiàn),直至今天仍袭用他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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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学(jīngxué)与文学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sìfāng),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西周至东周时期,诗配合周礼,在祭祀、宴乐、外交、教育、讽谏君王等方面广泛应用,公卿、大夫、士子成言立说,常引诗为断语,仅《左传》、《国语》中,引诗便多达二百五十条。
春秋礼崩乐坏,但诗仍然是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
汉武帝建元五年,立五经博士,齐、鲁、韩三家顿时显赫〔这三家《诗》是今文经学〕。西汉时受压抑的古文经学,东汉时得到了重视,毛诗也立了学官。
孔子提倡“复礼〞,说明礼曾是国之大纲,《诗》在汉代之所以能够被经化,也因为它曾经支配着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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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记载:“谢公〔安〕 因子弟集聚,问《毛诗》何句最正确,遏〔谢玄〕 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公曰:‘讦莫定命,远猷辰告’。谓此句偏有雅人深致。〞 《诗》开始文学化。
朱熹改变了汉儒“以经制势〞的做法,开始用《诗》治心。 《论语集注》主张:“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
宋《诗》学与宋《诗》学的区别:
1、汉儒不重文本,每以道德教条穿凿,宋人重视文本;
2、宋儒(sònɡ rú)不言天人感应,而重视个体的内在自觉,完成了由政治向个人、由外向内的转向。
3、宋学的文学意识大大增强,重视对诗的审美体味。朱子认为立赋、比、兴之义,是欲使人“知作诗之法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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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儒喜穿凿的习惯从另外一个层面说明《诗》、礼在先秦政治中的作用。章学诚《文史通义》开卷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 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
从今天的观点看,《诗》和其他经典都是三代的政治历史,以政治道德比附《诗》和董仲舒春秋决狱同理,有点象流行于英美的判例法,从思维形式来看是一种类推(lèituī)。
先秦立典范,汉儒模仿,到了宋人,便开始了独立的思考,无论是对经典义理的重视,还是对《诗》的文学化品味,都表达了个体的主动性。
五四运动以来,《诗》的文学化走向宋人的反面,宋人讲究文学是为了唤醒道德自觉,而今天则是西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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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身(xiūshēn)与修辞
在先秦,赋、比、兴和风、雅、颂一样,都是立身之本,为政之道,但后世逐渐演化为文学上的修辞术。
朱熹认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首先来看赋。宋人李仲蒙提出“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清李重华《贞一斋诗说》宣示(xuānshì):“赋为‘敷陈其事而直言之’,尚是浅解。须知化工之妙处,全在随物赋形。故自屈、宋以来,体物作文,名之曰‘赋’,即随物赋形之义。〞
兴的意义最难明。《说文解字》,兴,开头;刘勰《文心雕龙》认为“兴〞是“托物起兴〞;梁·钟嵘《诗品》认为“文有尽而意有余,兴也〞。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篇》认为:“诗人兴体,假像于物,寓意良深。凡托兴在是,则或美或刺,皆见于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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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英雄在其《赋比兴的语言结构》一文中指出:“兴的应用可以说是研究中国诗词的核心问题,因为‘托物言志’不仅和修辞有直接的关系(guān xì),更间接牵涉到诗人处理物我的根本人生观。〞闻一多《诗经通义·周南》:“三百篇中以鸟起兴者,亦不可胜计,其根本观点,疑亦导源于图腾,歌谣中称鸟者,在歌者之心里,最初只自视为鸟,非假鸟以为喻也。假鸟以为喻,但为一种修辞术,自视为鸟,则图腾意识之剩余。历时愈久,图腾意识愈谈,而修辞意味愈浓。〞
比是兴和赋的中介,兴全无理路可言,兴则在感性中包含着理性的关联或区分。
赋与兴似无关联,但就“随物赋形〞而言,赋本质上也是兴,都涉及物、我的相互转换与融合,但兴被动多于主动,赋则主动多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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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诗的命名(mìng míng)力量
子曰:“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命名并不仅仅是把符号赋予事物,对自然物来说,命名是对其本质的揭示;对于人而言,命名是一种创造。人是在伦理关系中成其为人的,伦理必由命名开始。自然物的本质首先显现在“艺术〞活动中,因此,歌唱和绘画是对物的第一次命名,而诗则是对人的第一次命名,通过这种命名,父成其父,夫成其为夫。
诗创造了名称,也创造了名称的所指。何为夫、何为妻,并没有科学意义的标准,只有诗,才能(cáinéng)既表现为人夫为人父的美丽,又确立了伦理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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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失道而后(ér hòu)德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ér hòu)德。失德而后(ér hòu)仁。失仁而后(ér hòu)义。失义而后(ér hòu)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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