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比较会计模式(下) 】是由【7489238】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7】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比较会计模式(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01
1日本会计实务体系的特征
02
2荷兰会计实务体系的特征
03
3瑞典会计实务体系的特征
04
4发达国家会计实务体系的综述
05
5捷克会计实务体系的特征
06
6墨西哥会计实务体系的特征
07
7发展中国家会计实务体系的一般特征
第四章比较会计模式(下)
01
会计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框架
日本是公认的“三法体制”,三法为:商法、证券交易法、税法,构成了会计的法律环境
02
税法:一般来说会计记录和纳税申报采用同一种方法
01
商法:不要求企业编制合并报表,由企业内部法定审计人员审计,适用于非股份公开发行公司
02
证券交易法:适用于股份公司,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商法要求的报表格式、术语、内容有所区别。
以官方为主体结合民间力量制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原则》和《成本计算准则》
会计职业界:日本公认会计师协会
01
审计的基本原则与美国的表述基本一致
02
关于审计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从是否“公允表述”和“一贯符合公允会计准则”的概念作出职业判断。
03
会计重要特征
01
形式胜于实质与实质胜于形式的观念相参杂:库存股份,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选择
02
高度举债:财务分析的数据有特定解释
03
提取盈余公积
04
会计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框架
会计准则和实务以法律规定为基础:
商法:简要规定了对财务报表的要求。
年度报表法:
法律——官方民间相结合的“荷兰三方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会计指导原则草案)
三方:政府官员、公司以及职业会计师、公会代表
01
会计职业界和审计要求
03
会计和管理咨询家协会
02
荷兰注册会计师协会
比较会计模式(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