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J076-95
5、高空作业相关安全规范
6、两阶段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
二、编制目的
为加强本标段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三、工程概况
我单位承建的宝汉高速公路汉中至陕川界项目HC-04合同段,主线起止里程桩号为K323+200~K331+150,,线路路穿越四镇十六村。本合同段以路基、桥涵为主,主要工程有南郑互通、濂水河大桥和南郑连接线等工程。
本合同段内南郑连接线,起讫桩号为K0+~K5+,。南郑连接线位于南郑县协税镇胡家坪附近处,南临南湖,向西沿着杨三公路可至黎坪风景区,该连接线的设置主要解决省道S211、协税镇及南湖和黎坪风景区旅游交通与本项目之间的交通互换。
主要工程项目为桥涵和路基工程,,,,涵洞40道(包括圆管涵),互通立交1处,通道10座,天桥2座,渡槽3处,匝道收费站1处,连接线1处。
主要控制工程有:
1、南郑互通立交【主线一号桥(1×16m预制空心板梁)、主线二号桥(20+30+20m预制装配式部分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主线三号桥(20+30+20m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
2、濂水河大桥【4×30+3×30+3×20m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3、黄家沟一号大桥【5×20+4×20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黄家沟二号大桥【3×20+4×20m预制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
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1:高处作业施工人员的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方式有两种:
由于物质不稳定、变形、位移、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2、不是物质不稳定而引起的是由于伤者本人身体失稳导致的坠落,称为直接坠落。
A直接坠落的形式:
行走中被障碍物索绊倒而失足
2) 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坠落
3) 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B直接坠落的原因
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嬉闹、追逐
2) 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 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 现场孔洞及高出边缘缺乏护栏或盖板
5) 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
C间接坠落的表现形式
1) 踩在不稳定或滚动的物件而坠落
2) 操作过程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而失衡坠落
3) 脚手架上的跳板、架子管道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 工作中梯子倾倒导致人员坠落
5) 触电或者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D间接坠落的原因
设施不齐全高处作业无安全护栏安全网等
通道上摆放过多的东西
3) 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 脚手架不按照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定
高空坠物原因分析
起重机械超重或者操作失误导致机械损坏、倾倒、雕件坠落
2) 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者折断导致落物
3) 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机械倾翻、物件坠落
4) 起吊时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者绑扎不牢靠,或者行走过程中将物件坠落
在高处拉扯管线将物件托带坠落或者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在高处作业时持物或者传递物件时失手将物件坠落
在高处切割作业时无防坠落措施
8) 在高空抛掷物件
五、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空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立柱、盖梁、箱梁、路基边坡、路基挖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处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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