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ppt教师职业道德
一、教师职业与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职业概述
一、教师职业
广义的教师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在学校中向学生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体制,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的专业人员。
二、教师职业的基本特征
第一,教师劳动具有复杂性。
第二,教师劳动具有创造性。
第三,教师劳动具有示范性。
第四,教师劳动具有长效性。
第五,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教育成果的集合性。
教师专业发展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教师专业发展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自身专业成长过程,这是通过教师自身反思达到
在专业知识与技能态度上的个人成长和自我实现;二是促使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这是
学校或其他部门开展各种提升专业的学习活动或培训活动,以促进教师达到教师专业标
准。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知识和技能
(一)教师的知识结构
教师的知识结构是指教师对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各种科学文化的基础知识、
专业学科知识、教育科学和心理科学知识。
教师知识大体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本体性知识、文化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条件性知
识。
(二)教师技能
教师技能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与教学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促进学生学习的教学行为
方式。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修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一)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
:忠诚并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忠于职守、依法执教、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
不准违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参与和支持有损于国家利益的活动;
不得利用专业职务和专业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不得在申请或晋升某一职务或职位之时出示虚假专业资格证明或做虚假陈述;
不准做污染或者破坏教育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的事等等。
(二)对待学生的道德
:热爱学生;诲人不倦。
:平等、公正、民主地对待学生。
:不准使用威胁性语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超范围、超程度、超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索要财物或接受学生的馈赠;
不准以个人好恶,取消、取代或者操纵学生正常的自治团体活动等等。
(三)对待其他教师和教师群体的道德
:自觉坚持教师集体以及其他教师的利益和需要高于个人的利益和需要。
:相互信任和尊重,协同工作,共同发展。
:不得抄袭、剽窃、贬低他人的学术、科研和教育成果;
不得利用职务的便利,影响和妨碍其他教师的正常工作;
无正当理由,不得违反教育集体共同做出的决定或指定的规则,擅自行动等。
(四)对待学生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的道德
:真诚相待,主动参与。
:主动沟通,平等对待。
:不准暗示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向家长或相关人员索要钱物或谋求其他方面的方便和好处等等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一)为何重新修订《规范》
(二)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
(三)新《规范》的基本内容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四)新《规范》的亮点
“先生”,还要做“学生”。
,规范从教行为。
3.“保护学生安全”不能简单理解为“以命换命”。
,但不能只为分数。
,但与法律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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