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
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重庆市三峡地防办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二OO八年四月
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
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方案。
二、验收依据
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批复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的《长江三峡移民工程验收工作大纲》;国家发改委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程项目的批复文件和评估报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工程竣工施工质量验收办法》(修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修订);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编制的《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程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监测运行技术要求》;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文件),各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施工合同等有关文件。
三、验收范围
经国家发改委审批的三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系统项目,涉及巫山、巫溪、奉节、云阳、万州、开县、石柱、忠县、丰都、涪陵、武隆、长寿、渝北、巴南、江北、南岸、渝中、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北碚、江津、北部新区经开园和北部新区高新园等区县,共计1570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
新增区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局域网验收涉及江北、南岸、渝中、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北碚共7个区县。
四、验收组织
重庆市三峡地防办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将组织成立“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竣工验收组”,对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五、验收内容
验收主要内容为: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监测网点定位,监测范围、监测标桩、监测点布置)、现场监测运行(监测方式、监测记录)、监测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防灾撤离预案、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局域网等有关资料。
六、验收条件
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建设竣工报告(格式见附件4)。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法人审核签字。
(三)以区县(建设)为单位提出了施工管理报告(格式见附件3)。施工管理报告应经建设单位施工管理负责人签字。
(四)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五)项目经过所在区(县)自验。区县级初步验收比例为:对本区县三期群测群防监测点总数进行100%验收。
(六)区(县)级验收合格后,向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房管局提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申请。
七、验收标准
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标准,按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编制的《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工程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监测运行技术要求》执行。
八、验收程序
(1)区县建设、施工单位分别汇报群测群防监测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监测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各类建设标准的情况。
(2)审阅区县建设、施工及监测单位的监测工程档案及有关资料文件。
(3)到实地查验群测群防监测建设工程质量和监测试运行检验情况,逐点填写《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竣工现场验收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
(4)对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局域网验收,是否按要求配置安装了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现场检查局域网综合布线、上机测试网络性能(连通性等)、上机测试网络功能(地址分配等)。
(5)对监测工程建设、监测责任制的落实、现场监测运行、防灾撤离预案的制定、区县地质环境局域网建设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专家组和验收组签署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件2)和竣工验收报告。
九、竣工验收成果
(一)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
(二)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现场验收检查表》、竣工验收鉴定书、各项目竣工验收施工管理报告、竣工报告。
十、验收时间
市级抽查验收时间为2008年5月中下旬。
附件:
1、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竣工现场验收检查表(式样)
2、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程区(县)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局域网验收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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