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
文件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瓯妇字〔2007〕15号
关于开展瓯海区2007年家庭教育
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中心学校: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简称“双合格”)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家庭教育工作,区妇联、区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更新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指导和帮助广大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和能力,构建和谐家庭,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和谐瓯海建设做出努力。
二、活动主题:
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构建和谐家庭
三、活动时间:
2007年9月15日—10月底
四、活动内容:
1、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报告。邀请和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村(居)、中小学、幼儿园及企业举办系列讲座、报告等,向广大家长传播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尤其要集中面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家长和临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知识传播,各镇(街道)妇联、中心学校要开展至少一次的有关家庭教育知识讲座。
2、围绕主题,深化宣传教育。抓住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优势,对“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儿童优先和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的教子典范。通过广泛的宣传,使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创新载体,加强指导服务。根据家长的需求、儿童发展的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工作。要组织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家长和儿童积极参与,促进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新温州人子女等特殊儿童群体在家庭教育与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创办留守儿童监护人、新温州人家长学校、企业家长学校以及网络家长学校等多元化的家庭教育宣传指导模式,教育
引导家长重视子女的教育与保护,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
五、活动要求:
1、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家庭、推进和谐瓯海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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