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信用证业务
一、教学目标
【学习目标】
通过项目的学习,熟悉信用证的概念、特点、作用,理解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掌握信用证业务的办理程序,明确信用证的分类,理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及其防范,了解《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并明确其相对UCP500 的重大变更所在。
【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审核开证申请书,并依据其内容利用国际结算软件进行该业务的操作,能够缮制进口信用证电文MT700、MT707等。能够依据信用证的电文MT700或修改后的信用证MT707,准确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种类及内容等,并电提或表提单据不符点。并完成出口寄单收汇业务的操作及相关电文的缮制。
二、教学导入
【案例导读】信用证是19世纪发生的一次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上的革命,这种支付方式首次使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使他们重新找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场交易所具有的安全感,解决了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我们知道,采用汇付进行预期付款,是买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汇付进行迟期付款则是卖方处于不利地位,而采用托收方式,即使是即期交单付款方式,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迟期付款。因为,卖方必须在装运后,才能获得全套收款的单据。一旦买方拒付货款,即使货物的所有权还在卖方手里,卖方的损失还是难以避免的。
为了使买卖双方都处于同等地位,人们发明了信用证支付方式,由银行出面担保,只要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就可拿到货款,而买方又无须在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前支付货款。
三、教学过程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与托收方式相比,信用证结算方式到底有哪些优势?而这些优势又来自于哪里?信用证业务如何操作?信用证的业务流程、种类、风险与防范以及操作惯例等?在国际结算中,银行如何控制和避免风险?这些都是在本项目需要分析和回答的问题。
任务一进口信用证业务
【活动1】了解进口信用证的基本概念
下面是一单进口信用证业务,假若你是该银行的国际业务部职员,如何为客户办理该笔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那些问题和如何有效的控制风险?
【业务实例】
浙江云行工艺有限公司从美国EFG TRADING CO., ,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CIF HANG ZHOU,付款条件为见票后30天付款,结算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受益人EFG公司按信用证的规定在装船期内将货物装船,并将全套清洁提单(N/N B/L, 3/3),汇票1式2份,商业发票(INVOICE)1式3份,装箱单(P/L)1式3份,普惠制产地证( FORM A)1份,全套保险单(INS./P, 2/2)于2007年5月15日提交CITIBANK ., NEW YORK,要求其支付信用证规定的货款。
【知识链接】
根据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600)的定义:“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plying presentation.(信用证意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根据 UCP600的定义、结合信用证的性质特点与操作流程,本教材将信用证定义为: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银行(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对于信用证定义的理解应把握以下两点。
(1)信用证是银行(开证行)作出的书面付款承诺。
信用证不同于汇款与托收的根本区别正在于此,开证行以其自身的信用为基础,向受益人(出口商)作出一个付款承诺,这个承诺一经作出,银行则取代进口商成为第一性付款人。
(2)开证行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有条件的。
银行只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履行付款责任。根据UCP600 的规定,这些条件包括:①凭单付款。受益人必须提交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以获得付款。②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地点提交相符单据才能获得付款。③开证行支付的金额以信用证金额为限。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且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身的信用作出付款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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