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内容:
1、lZ302040合同履行的规定
2、lZ302050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lZ302060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4、lZ302070违约责任
5、lZ302080合同的担保
lZ302040合同的履行★
lZ30204l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定
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合同履行的主体★(07、09年单选)
1、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65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条款空缺★
(二)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06、07单选)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具体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3)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IZ302042掌握抗辩权★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需要注意的是,抗辩权的行使只能暂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即中止履行,而不能消灭对方的履行请求权。一旦抗辩权事由消失,原抗辩权人仍应当履行其债务。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
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即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二、先履行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2007单选)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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