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一、学历(指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
1.专科二年制毕业得2分,三年制毕业得3分,本科毕业得4分,硕士毕业得6分。
2.专科毕业正在函授或自考本科并取得本专业4门以上主要课程结业证书的加1分
3. 其他学历得1.5分
二、工作年限
1. 按正式参加工作的实际年限,每年得2分
2. 按任现职务的实际聘任年限,每年得2.5分。(未达到规定学历,扣2.5分)
(1、2项相加,最高限制60分。)
三、论文(指任现职以来,下同)
在各级各类刊物或会议上发表或交流汇编的论文(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每篇校级得0.5分,县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以上得3分,发刊物上得4分。
(同篇文章不重复计算。上述得分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8分。)
四、评优评先获奖
获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含县、市、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校级得1分,县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以上得4分(只限选最高级别表彰一次,不重复计)2、参加县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如教学基本功
竞赛、中青年优质课等,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2、1分;获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4、3、2分;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4、3分。不分奖次的,按三等奖得分。
(不同年度获奖的,可重复计)(上述1、2项表彰奖励分可累加计分,但最高限制7分)
五、指导学生(指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
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种比赛获奖(以教育局年终编印的光荣册上有登记的为准)的指导教师,分一、二、三等奖得分:每人次县级分别得3、2、1分;市级分别得4、3、2分;省级分别得5、4、3分,全国级分别得6、5、4分,不分奖次的,如优秀奖等,按同级三等奖得分。
(计算方法:等级总得分÷指导教师数,本项最高限制7分。)
六、班主任工作
1.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得1.5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每年加1分,从事电教、实验、劳技课教师认同班主任工作,但不加分。
(只计一项,不重复计)
2.在本校工作任职期间,所任班级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其中县级以上的以教育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