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055-200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解析
.层门与吊笼的电气或机械联锁
本规定要求任何升降机的层门都必须有一套由吊笼平层控制的锁闭机构,吊笼平层后该机构才可解除锁闭状态。
,GB10055的要求是:
(1)载人升降机层门的锁闭装置由吊笼平层控制。在吊笼未达到平层要求时,该机构锁闭,层门无法打开;在吊笼达到平层要求时,该机构应自动解除锁闭,但层门不能自动打开,需吊笼内的人手动打开,且在层门打开的同时,限位开关被触发,吊笼无法启动;当层门被人工关闭时,限位开关复原,吊笼可启动,且在吊笼离站时,锁闭装置自动锁闭;
(2)货用升降机可以由吊笼的运动来控制层门的开启。与GB/T10054“不应利用吊笼的运动所控制的机械装置来打开或关闭层门”、“层门或停层栏杆的开、关可采用手动,但不能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的规定有差别。
GB/T10054的有关规定:
(1):(SC)只有在吊笼底板离某一登机平台的垂直距离±,该平台的层门方可打开。
(2):层门应装备可以人工打开的自锁装置。该规定要求安装一套机械锁闭机构,在吊笼达到平层要求时,该机构应自动解锁,然后由人工来开门(吊笼内、外的人都行)。
(3):(SS)人货两用升降机的层门或层站栏杆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
“自锁装置”就是自动锁止装置,吊笼一离开,层门就应自动锁住;在紧急情况下,该装置可人工打开。
(??)
GB/T10054规定,层门应装备可以人工打开的自锁装置。而GB10055则没有规定层门应当安装锁止装置。
GB10055-2007()规定,各停层处应设置层门。删除了原标准规定的停层栏杆,所以不得用停层栏杆来代替层门。
GB/T10054()仍允许钢丝绳式升降机使用停层栏杆。
6吊笼
、立面围护和吊笼门(??、、、)
(1)载人吊笼顶和立面:
GB/:吊笼立面在下述试验中应无永久变形:在任一5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作用300N的法向力;在框架顶端任一点作用1kN的垂直力。“500mm2”应是“5000mm2”。
GB/T10054还规定了吊笼门的间隙、强度,吊笼门应安装机械锁钩以保证运行时不会自动打开,网板笼顶的网孔尺寸,不站人笼顶的强度等。
但GB10055未规定。
原标准只规定吊笼内净高度不得小于2m,人货两用升降机的吊笼顶及除门之外的侧面应有维护。
(2)关于吊笼门的强度,GB/T10054有以下两个规定:
①GB/:,且在试验时门不会脱离导轨,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吊笼立面在下述试验中应无永久变形:在任一5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作用300N的法向力;在框架顶端任一点作用1kN的垂直力。“500mm2”应是“5000mm2”。
②GB/:。:对于全高度层门,在其锁住的位置,一个300N的法向力作用在任何一面上的任一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门应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实验之后工作正常。
对于高度降低的层门,当用1kN的法向力作用到门或侧面护栏顶部的任一点,用300N的法向力作用在顶杆、中间杆、护脚板任一点时,门或护栏应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实验之后工作正常。
两个规定中有关全高度层门的内容一致,其他则基本上无共同点。
(3)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吊笼顶:
GB10055规定,货用施工升降机的吊笼也应设置顶棚,。
GB/T10054的有关规定:()封顶吊笼的内净高度不小于2m;:吊笼底板与吊笼顶之间应全高度有立面。()钢丝绳式货用升降机安装高度<50m时,吊笼可以不封顶,吊笼立面高度≥。
按GB/T10054,货用升降机可不封顶,但如果封顶,整机安装高度<50m的,吊笼立面高度≥,否则应全高度有立面围护。按GB10055,货用升降机必须封顶,但立面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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