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
为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具有民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有力推进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促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抓好风险教育的再深化。结合岗位廉政教育,把加强廉政风险教育贯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始终,注重提高教育针对性,根据岗位职能特点,从容易发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等环节入手,通过开展情景教育、案例警示以及廉政承诺、约访谈话等形式,深化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要警钟常鸣,客观清醒地认识权力行使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充分认识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制度纪律要求,切实增强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着力抓好风险查找的再拓展。拓展风险查找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单位和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全面查找个人岗位、单位、科室的廉政风险点。一是深化个人岗位风险排查。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各科室职能,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组织审定—公示廉政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
,采取上下与内外结合,自查与互查结合,集体研究等方法,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的查找,并注重抓好“八小时以外”的廉政风险查找。各直属单位重点岗位人员个人岗位风险排查的方法程序参照局机关。二是深化内设部门风险排查。各单位内设部门,特别是从事管理人、财、物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重要岗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三是深化单位风险排查。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及重点敏感部位的权力事项,对照历史上曾发生的案件或其它地区同行业发生的类似案件,结合群众意见,重点查找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将廉政
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