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部检验人员考核制度(试行)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检验人员考评制度。
以下是给予扣款的条款:
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或者早退给予扣款处理。有事需要请假,若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工作现场要保持清洁、有序,检验工具、仪器设备要定点放置并对其进行日常的维护。若因不当操作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给予扣款处罚。
检验场所要分区域,待检验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不能混淆。对因未分区域导致贻误生产的,给予一定金额扣款处罚。
每日完成指定工作任务量,不拖沓,把握好检验的时间节点,做到“日结日清”若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而造成检验滞后或者未按时检验,给予扣款处理。
检验和判定需要按照《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对因工作中不仔细、不认真、不按规范操作而造成判定失误,影响生产的,给予扣款处罚。
检验后信息需及时反馈给部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到检验完成后当天反馈。对因态度不端正造成的反馈不及时,导致影响生产的,给予扣款处理。
资料的填写准确,字迹工整,报表整洁。如因不认真不仔细,造成现场资料遗失、缺失的予以扣款处理。
积极参加部门的学习、培训活动。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的,每次都给予扣款处理。
为人正直、做事公平,不以权谋私。如利用职位便利收受贿赂的,视情节轻重做出扣款或行政处罚.
10、不服从分配,没有合作精神,不能融入团队,出现与同事争吵或者其他过激行为,视情节轻重做出扣款或行政处罚。
以下是给予奖励的条款(金额为0-300元):
超出额定工作量,并能保证质量的。
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提出建设性意见,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作效率的。
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并能高效优质完成的。
坚持原则,能对涉及公司利益的事情据理力争,维护公司利益使之不受损失的。
努力钻研业务,并使技能有较大提高,对身边同事有积极影响的。
制定部门:品质部
20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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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
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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