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路灯管理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路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本着方便群众,节能、降耗、安全的原则,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路灯的管理
路灯设施统一由设施股管理;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擅自迁移、拆除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
依附路灯设施堆放、悬挂物品,利用路灯设施牵引作业、或搭设电力线。
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等其他有损路灯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条开启时间为:夏季每晚上20:00分至5:00分,冬季每晚18:00至6:00,
路灯的维护及管理人员职责
路灯统一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路灯维护人员要认真负责,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搞好路灯维护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维护人员爱护一切路灯设施,不随地乱扔废旧材料,修旧利新,降低消耗,保质保量完成维护工作。
路灯维护人员要以安全为基础,严格遵守各项用电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维护人员要对灯具、器材等情况了如指掌,做到有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时,要灵活掌握。对各种存在问题的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每周进行巡查一次,并不定期抽查,杜绝乱接、乱搭路灯线路的现象,对损坏的路灯要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亮灯率达到99%.
第四条处罚, 依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擅自迁移、路灯设施或使用路灯电源;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擅自迁移路灯电源造成设施损坏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依附路灯设施堆放、悬挂物品的,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利用路灯设施牵引作业、或搭设电力线、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以拆除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向路灯设施射击、投掷物体,在电杆下堆放垃圾等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路灯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mh900965
  • 文件大小26 KB
  • 时间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