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城镇管理,进一步提升城镇品位,充分发挥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和各事业单位在旧馆镇镇区主要路段长效保洁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旧馆镇镇区主要路段实施路长责任制(以下简称路长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升城镇形象,通过深入实施路长制,使城镇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卫生保洁、交通秩序、亮化美化、居民自律等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解决,全面提升城镇整体形象和品位。
二、实施范围
路长制的实施范围为同心路、同德路、旧馆大道、振兴路、大桥路、共富路、新兴街、塘南街和潘家庄农民新村、线条市场。路长制的参与对象为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涉及村两委和全体机关事业干部。组织形式是由一个路长(机关干部或事业单位)负责镇区某一路段的宣传、保洁、巡查等职责。
三、主要职责
路长制责任人主要承担责任路段的市容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并做好宣传、保洁、巡查等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在责任路段组织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倡议书,负责签订责任书。
(2)定期不定期到责任路段开展义务劳动,保持道路环境整洁。每个星期开展2次上街义务劳动(每周二和周五的12:30—13:30),每次一个小时左右。
(3)负责巡查责任路段内主要路面、绿化带的卫生保洁情况;督促提醒沿街店铺、单位配备垃圾桶(面馆等餐饮店确保一桌一只,店门口一只),实施垃圾袋装化,同时做到每天3次清扫门前垃圾,保持门窗整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及时制止占道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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