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导师带徒”实施方案
为加快公司人才开发和培养,提高新老员工岗位技能,不断增强个人素质和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劳动人事管理规定(试行)》“导师带徒”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导师带徒”工作机构
按规定:公司“导师带徒”工作机构设在在劳动人事部,主要负责“导师带徒”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定期对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公司党群工作部和各级团组织积极配合进行此项工作,为“导师带徒”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确保“导师带徒”工作顺利进行,并收到实效。
二、“师徒”范围的确定
新进人员在岗前培训结束后,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工资介绍信到所分配单位报到,项目部根据新进员工定岗情况,指定一名具有一定技能人员担任师傅,负责新上岗人员的日常工作指导。
1、徒弟的确定:热爱本职、吃苦耐劳、谦虚好学、尊敬师傅、遵章守纪的公司新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术工人。
2、师傅的确定:思想品德好、心系企业、乐于助人,热爱本职,遵章守纪,技术操作能力强,实际经验丰富的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师徒关系的确定
1、师徒关系的确定要本着组织安排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师傅和徒弟均有选择自由。
2、师傅和徒弟要以合同书的形式确定师徒关系。师徒合同或协议一式四份,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一份,各单位、师傅及徒弟各一份。
3、签订师徒合同后,师徒要在同班次、同岗位,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同意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师徒工作岗位的,必须报经公司批准。
4、师徒合同期限原则上至少为半年。
四、出徒标准
1、出徒的技能标准:按照师徒合同的出徒技能目标事宜,徒弟应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要求,并要通过岗位技能测定。
2、出徒分为合格出徒和优秀出徒。合格出徒是指学徒基本能达到师徒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成才技能目标要求。优秀出徒是指学徒不但能全面达到师徒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成才技能目标要求,同时还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技术比武和合理化建议“金点子”等活动。
3、在学徒期间,凡徒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延期出徒或不予出徒,并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徒弟出现严重的责任事故者;
(2)徒弟有违规违纪现象者;
(3)徒弟处于待岗状态或消极待工状态。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施工生产和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使用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强弱搭配,切实挑选出真正能担当“师傅”的人才,做到有徒必有师,好师带好徒。从制度层面上充分保证选出的“师傅”想带徒、愿带徒,保证公司能早出人才、快出人才。
2、项目经理、书记要制定“导师带徒”培训计划,为新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针对不同岗位重点、难点,开展理论知识讲解、现场操作授课,使师徒真正能做到
“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
3、单位领导班子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日常管理工作来抓,经常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师徒管理档案,记载有关活动情况,加强日常考核,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科长)要在学徒合同期内经常组织理论学习。
4、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要对各单位“导师带徒”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师徒”关系不落实,合同协议资料不全、“师徒”岗位不固定,违反劳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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