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
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建设社区内党组织间的有机联系,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特成立柳巷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
第二条街道党工委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社区全体党员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建联席会,围绕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组织好实施。
第三条社区党建联席会的工作目标是:调动和组织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投身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通过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努力把地区内十个社区建设成为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社区党建联席会是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牵头,由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依照社区共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理使用社区资源的原则,自愿结合组成的议事和协调机构。
第五条社区党建联席会设设会长1名,副会长5-7名,秘书长1名,成员若干名。负责加强与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社区党建联席会每年召开2次全体成员大会,通报联席会工作情况,听取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协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需要调整会员。遇重大事情,可召开临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第七条社区党建联席会每月召开2次会长碰头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商计联席会有关事宜,研究社区建设管理和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对联席会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第八条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有意见和建议,或发现重大情况,可随时直接向会长、副会长反映,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三章职能
第九条社区党建联席会的主要职能:
(一)研究商定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进行社区党建工作研讨和交流;
(三)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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