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标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梅苑物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发包人)
招标项目:北京佳苑宾馆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为提高北京佳苑宾馆资产的运营质量和运作效率,使其成为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经济实体,达到提升盈利水平,增强单位活力,提高职工收入的目的。经公司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的承包经营单位或个人(以下称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佳苑宾馆成立于1995年,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梅苑物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宾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院,主体建筑分三层,建筑面积1210平方米,共有客房21间,其中套间2间,标准间19间。2010年4月宾馆进行了整体重新装修。现有职工2人。
二、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投标:
1、45周岁以下,正规院校统招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三年以上酒店行业同岗位管理工作经验;
3、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体事务处理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拓展市场能力。
(二)提交资料
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个人简历、经营管理思路与计划、承包金额、预期目标。
(三)投标保证金
凡报名参与竞标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时,需同时交纳人民币伍千元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经营保证金(经营保证金4万元,不足部分补交)。竞标人中标后,放弃承包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一旦中标,应在10日内办理宾馆交接手续,并应向发包人交纳经营保证金4万元。
四、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承包人应完成每年税后利润45万元的经营目标,并按月预交。
2、在承包经营期内,宾馆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款及宾馆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采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网路使用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3、因宾馆原主要服务对象为中煤国际的京外职工及公司客户,在安排客人入住时,同等价格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接待上述人员。
4、承包人全部安置宾馆在册的2名员工,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保证其工资收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5、承包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其承包资格;承包人不得以承包的资产或其他权益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6、承包人在其承包经营期间添置的设备或设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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