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改良淡化家族色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民营企业难以突破家族制度的机理分析;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策略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民营企业生存的政治环境、“国有民营制”即国有资产继续归国家所有、民营企业第一桶金的来源、企业家的资产或其人身自由将会面临被强制性剥夺的危险、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水平低下、职业经理人频频对民营企业的资产劣招也得不到有效制裁、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制度供给、,造就公正、公平、公开竞争的法制环境、整顿市场秩序、对待“原罪”应借鉴国外立法实践、营造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制度、老板和职业经理人要增强诚信互动、转变对职业经理人的认知、强化约束机制,尤以法律经理市场的竞争以及收购兼并方面突现等,具体请详见。
内容摘要:家族企业是当前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大多讨论停留在家族企业利弊问题方面,较少关注其控制权存在的政治与经济背景。此文从这两方面论证为何民营企业难以突破家族制度以及如何促进家族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家族企业政府职业经理人
一、民营企业难以突破家族制度的机理分析
一种企业制度总是与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相联系的,在此笔者仅从政治与经济角度分析中国民营企业家族控制原因。
民营企业生存的政治环境。早期民营企业是从社会的夹缝里生长起来的,他们一方面受歧视、受排斥,一方面则不择手段寻求发展。此种特定历史背景造就我国大多民营企业以戴“红帽子”求得生存,并非以“私人企业”自居。后期随着我国产权制度变革,相继出现了国有民营企业和出资人主体模糊的集体企业,社团所有企业。至此,我国“民营企业”这一模糊的学术概念大致包括“国有民营制”企业、“社团所有制”企业和“个人业主制”企业。“国有民营制”即国有资产继续归国家所有,但经营权下放给民间,其中主要有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社团所有制”即社团经济的资产所有权不属于国家所有,也不属于当地政府所有,更不属于社团经济领导层个人所有和企业员工个人所有,它属于社团范围内的成员共同所有。这两种形态的民营企业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实质的经营业主为了避免产权归属和剩余分割问题,为了能够长期的巩固和保持他的“企业家权威”,利用手中的“绝对化”权力,通过对企业科层制的大范围“改造”,将内部的管理权力向家族成员转移,把家属亲属安插进企业中的各级管理层,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家天下”。
民营企业第一桶金的来源。鉴于特定的政策歧视性的社会环境,大多民营企业的第一桶金来源不正当,伴随一定程度的掠夺、欺诈、投机。很多民营企业家钻经济转轨期大量的政策空隙,对政府官员采取贿赂办法获得原始积累;从事偷税漏税等违法经营活动积累“灰色资产”;在投融资过程中,非法占地、虚假投资、欺诈造假、借债不还、卷款外逃等等。这些行为共性是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甚至部分行为一旦被纰漏,企业家的资产或其人身自由将会面临被强制性剥夺的危险。例如,我们经常看到一旦民企做大,有的企业家就开始把亲属送出国,并通过合法或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国外投资,以备后用;有的采取观望态度,不愿意把更多的财产投资到企业当中,赚到足够的钱就收摊了;还有的企业已经办得很大了,但不敢声张。由此,企业家必定需要采用一种严格的“人格化”身份机制保全自己,而以家族忠诚为纽带的企业家族化经营正迎合此目的。
职业经理人市场发育水平低下。创业家族与职业经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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