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燃油燃气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 启动、升压、供汽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启动
首先进行炉膛吹扫,引风机抽吸时间通常为10分钟左右,确保炉膛内没有残余煤气,置换合格,然后点火,送气燃烧。
,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2 正常运行
水位
燃油燃气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
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汽压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排污
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 停炉
正常停炉
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锅炉则按程序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最后关闭主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
胁锅炉安全运行;
(8)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 维修保养
准备工作
,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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