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标准(WS 293-2008)
1 诊断依据
流行病学史
患有性病或有性病史。
有不安全性生活史(包括同性和异性性接触)。
有共用注射器吸毒史。
有医源性感染史。
有职业暴露史。
HIV 感染者或爱滋病患者的配偶或性伴侣。
HIV 感染母亲所生子女。
临床表现
急性HIV 感染综合征。
持续性全身性淋巴腺病。
HIV 感染中后期临床表现。
成人及15 岁(含15 岁)以上青少年
A 组临床表现
a)不明原因体重减轻,不超过原体重10 % ;
b)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感染,近6 个月内≥2 次;
c)带状疱疹;
d)口角炎、唇炎;
e)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近6 个月内≥2 次;
f)结节性痒疹;
g)脂溢性皮炎;
h)甲癣。
B 组临床表现
a)不明原因体重减轻,超过原体重10 % ;
b)不明原因的腹泻,持续超过1 个月;
c)不明原因的发热,间歇性或持续性超过1 个月;
d)持续性口腔念珠菌感染;
e)口腔黏膜毛状白斑;
f)肺结核病(现症的);
g)严重的细菌感染(如肺炎、体腔或内脏脓肿、脓性肌炎、骨和关节感染、脑膜炎、菌血症);
h)急性坏死性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或口腔炎;
i)不明原因的贫血(血红蛋白<80g/L)和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数<
×109/L)或血小板减少(血小板数<50×109/L),时间持续超过1 个月。
C 组临床表现该组临床表现为艾滋病指征性疾病。包括:
a)HIV 消耗综合征
b)肺孢子菌肺炎;
c)食管念珠菌感染;
d)播散性真菌病(球孢子菌病或组织胞浆菌病);
e)反复发生的细菌性肺炎,近6 个月内≥2 次;
f)慢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口唇、生殖器或肛门直肠)超过1 个月;
g)任何的内脏器官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h)巨细胞病毒感染性疾病(除肝、脾、淋巴结以外);
i)肺外结核病;
j)播散性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k)反复发生的非伤寒沙门菌败血症;
l)慢性隐孢子虫病(伴腹泻,持续>1 个月);
m)慢性等孢子虫病;
n)非典型性播散性利什曼病;
o)卡波西肉瘤;
p)脑或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q)浸润性宫颈癌;
r)弓形虫脑病;
s)肺外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
t)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u)HIV 脑病;
v)有症状的HIV 相关性心肌病或肾病。
15 岁以下儿童
D 组临床表现
a)不明原因的肝脾肿大;
b)结节性痒疹;
c)反复发作或持续性上呼吸道感染;
d)带状疱疹;
e)广泛的疣病毒感染;
f)广泛的传染性软疣感染;
g)线形齿龈红斑;
h)口角炎、唇炎;
i)反复发作的口腔溃疡;
j)不明原因的腮腺肿大;
k)甲癣。
E 组临床表现
a)不明原因的中度营养不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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