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加强应收款项管理,降低坏账风险,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备用金、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和内部往来。
2 管理要求
应收款管理
,详细反映内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帐龄等财务信息。
各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对预算内的预付工程款(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施工承包合同价值50%,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超过当年施工承包合同价值的10% 。特殊情况工程预付款需超出上述范围的,经投资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资产财务部对合同管理及工程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进度款结算而造成资金风险。
资产财务部应当定期编制应收款项分析报告,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报公司总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
资产财务部应当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依法理财,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和各职能部门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的逾期款相,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应当建立应收款项年度清查制度,每年年终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相应的应付款项也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务人,应付该债务人的款项,应当从应收款项中低扣,以确认应收款项的真实数额。
资产财务部应当建立坏帐准备管理制度,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不能如期收回的各种应收款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对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个别认定与帐龄分析相结合。
,按单个欠款单位的欠款金额分为重大或非重大款项。重大款项指单个欠款金额占应收款项科目的30%或欠款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必须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于非重大款项若有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也进行单独减值测试。对于无法进行个别认定重大款项、虽已进行个别认定但未取得充分证据证明其未发生减值的重大款项、无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非重大款项,可采用帐龄分析法进行减值测试,分析判断是否发生减值。
采用帐龄分析法时,应当按照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会计政策中的帐龄划分标准、信用期划分标准、以及坏账准备帐龄的计提标准进行帐务处理。参见下表:
行业/比例/帐龄
6个月以内
1年
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
以上
一般企业
0
5%
10%
30%
50%
80%
100%
以外销的公司
20%
20%
30%
50%
100%
100%
100%
公司应当建立坏帐核销管理制度,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
公司坏账损失视不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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