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年度工作计划
20**年**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和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目标,重点做好文明卫生村镇创建、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控烟禁烟等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传染性疾病,促进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以赴做好卫生强县创建工作要按照《**县创建浙江省卫生强县工作实施方案》(苍政办〔20**〕17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协调落实卫生强县创建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方面的指标落实,协调爱卫会成员部门、各乡镇完成收集整理省级卫生强县台帐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灵溪镇、龙港镇、马站镇继续巩固已创成的省市级卫生城镇、卫生强镇。桥墩镇、矾山镇、赤溪镇要强化领导、落实措施,全力做好**市卫生镇、卫生强镇的创建工作,确保一次创建成功。市卫生强镇申报材料需在3月底前提交县创强办,6月份接受市级考核验收;要在8月31日前完成**市卫生镇自查推荐工作,9-11月接受市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二、继续扎实推进基层卫生创建工作
1、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灵溪镇要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工作机制,落实“省级卫生县城”巩固提升工作,结合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促进、环境保护等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
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2月底前开展一次省级卫生县城督查工作,上报上级爱卫办。
2、积极做好龙港镇省级卫生镇的复查确认工作。龙港镇要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省级卫生镇的创建活动,在4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向**市爱卫办提交自查材料,6月底前接受市级明查暗访考核,11月底前接受省爱卫办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完成新一轮的确认。同时要做好除四害达标工作,确保通过市级考核。
3、继续开展浙江省卫生村创建和复查工作。根据省爱卫办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村申报考核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爱卫办[20**]28号)要求,做好20**年浙江省卫生村创建和复查工作。各镇(乡)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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